望后石谷污水廠違規處理「垃圾汁」 環保署多次巡查無發現
堆填區污水處理廠又爆出醜聞。有報道指,屯門望后石谷堆填區的污水處理承辦商「昇達」,為慳燃油成本違規降低污水處理溫度,報道又引述化驗結果 指,「垃圾汁」化驗樣本的污染物超標逾5成,可能污染龍鼓灘對開水域。環保署證實今年1月收到投訴後,多次派員巡查和抽驗,但均無發現違規,直至署方質問下廠方才承認短時間違反合約,以低於攝氏1000度燃燒堆填氣體。
涉事污水處理廠位於舊有望后石谷堆填區之上,該堆填區佔地68公頃,1996年因容量飽和關閉。而每年收政府大約1000萬的昇達廢料處理有限公司,被揭發未按合約處理堆填區的污水和氣體。《蘋果日報》今日(4月15日)引述該公司前員工指,污水處理廠本來須遵守環保署合約要求,煙囪溫度最少需攝氏1000℃,以燃燒堆填區氣體,污水處理設施需借助煙囪的餘熱去除污水中的氨氮,但該廠去年11月底起為慳燃料成本,刻意將煙囪溫度由合約列明的1000℃,降至僅介乎725℃至850℃。
另外,屯門區議員譚駿賢(圖左)說,日前曾陪同《蘋果》記者抽取該廠廠房排水口抽水辦化驗,發現總氮量達307.1毫克,超出牌照規定的200毫克逾五成,他擔心未經有效處理的垃圾水會流出大海影響生態。
浸會大學生物系教授黃港住指出,如果污水處理廠與環保署簽訂的合約要求,列明煙囪溫度最少需攝氏1000℃,而有人因節省燃油成本而降低處理溫度,除污能力一定會打折扣。科大土木及環境工程學系教授勞敏慈說,污水總氮量超標,排出大海後有機會觸發紅潮。
環保署夜晚發新聞稿證實,承辨商已確認曾於短暫時間未能完全達到合約中對堆填氣體燃燒溫度的最低要求即1000℃,環保署現正根據合約違規罰款機制向承辦商徵收違規罰款。
署方又指,污水處理設施在100℃以下已可達致分解游離氨氮的效果,讓經處理後的污水中的總氮值降至合乎法例的污水排放標準。所以堆填氣體燃燒設施的溫度就算稍低並不影響污水處理設施的操作。
環保署指,今年1月收關投訴後,執法人員和駐堆填區人員先後多次到污水處理廠周邊雨水渠及河道進行巡查,期間沒有發現該污水處理廠的污水有直接排進河道的情況,所以抽驗的水樣本結果亦未有發現違反排放標準。環保署表示,會就事件進行深入調查,並在兩個月內提交初步報告,如發現有任何違法或其他違反合約的行為,署方必定會依法辦事和按合約追究。
記者向昇達查詢,但一直未獲回應。翻查資料,昇達於2004年取得承辦修復望后石堆填區合約,獲批2.2億建造滲濾污水管理系統,以及堆填氣體管理系統及特製覆蓋層,工廠2006年投產。昇達乃本港廢物處理業之龍頭企業。據該集團網頁顯示,該公司營辦多個環保署廢物處理設施,全港13個堆填區修復區中,昇達包辦6個,另包辦6區的廢物轉運站。至於本港3個堆填區當中,新界西及新界東北亦分別由昇達及旗下的遠東環保垃圾堆填有限公司負責;昇達另一擁有的衛龍廢料處理有限公司,則承辦位於粉嶺、政府唯一密封式動物廢料堆肥廠。除了本港,昇達在澳門、台灣及上海均有結營清潔及廢物處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