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反佔中陳曼琪撐刪國家主席任期限制:免民望高不續任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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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中提上議程的憲法修正案,涉及刪除國家主席任期限制等。港區全國人大、佔領行動期間代表旺角潮聯小巴申請禁制令的律師陳曼琪表示,支持刪除國家主席任期規限,又指「修憲刪除國家主席任期局限具靈活性,避免民望高不續任的情況。」
陳曼琪昨天(7日)發聲明指,「一些人誤指刪除國家主席任期限制是令國家主席任期變成終身制,這絕不正確」。她又指,根據憲法,當屆國家主席的職權到下屆主席當選為止,而根據中共黨章,黨的領導及幹部並無終身制。她續指,刪除國家主席任期限制,令國家黨、政、軍的國家領導層制度更統一、穩定及完善。
陳曼琪又表示,「環觀國際的情況,國家領導人都是民望高便能當選連任。現在的修憲刪除國家主席任期局限具靈活性,避免民望高不續任的情況。」她指採納刪除連任限制的做法是「既靈活,又穩定,又是根據民意高低決定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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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陳曼琪又對「將憲法第七十條內提到的法律委員會改為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表示贊同,指修改「體現全面依憲治國、依憲執法及依憲生活。」她又指,香港至今未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責任監督憲法的實施,期待修憲後的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是完善與憲法及《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