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德學校前助理涉違例案 辯方將爭辯「教育條例」是否違憲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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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興德學校去年被揭發多項亂政後,發現一名校長助理,疑曾打學生被取消註冊教員資格,卻涉嫌續在校內工作,該助理因而被控「未經教育局准許進入興德學校及在內工作」罪名。案件今(2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訊,辯方稱欲提法律爭辯,指「教育條例」有違憲之嫌,控方稱需時預備誓章及書面陳詞,裁判官將案押後至4月9日再提訊。
被告張錦輝被控10項「未經准許而逗留在學校內」的控罪,指被告作為被取消註冊教員資格的人,未得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書面許可,於去年3月30日至4月11日當中的10天,在興德學校內逗留。
辯方欲爭拗「教育條例」
庭上透露,辯方會就「教育條例」有否違憲,包括有否限制人身及職業自由等作法律爭拗。
控方稱,在本案預審前才得悉辯方的法律觀點,但「教育條例」有悠久歷史,亦是他認知內首次得悉有人欲挑戰法律的憲法性,影響深遠,故需時間準備。他指控方將提交的誓章會提及「教育條例」的背景和目的等。
裁判官批准將案件押後,同時撤銷原本為案件預留在3月份的審期。
案件編號:TMCC253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