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規管私營醫療機構 擬規定提供「服務費用預算」

撰文:張美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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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爆出多宗致命的醫學美容事故後,政府去年初就規管私營醫療機構諮詢公眾,建議除私家醫院外,日間醫療中心、醫療集團經營的診所,均在規管架構內。相隔一年,政府終公布姍姍來遲的諮詢報告。當局接獲296份意見書。不少市民關注的私家醫院收費透明度,政府經諮詢後,在規管字眼上作出退讓,建議將「提供報價」這規管範疇,改為「提供服務費用預算」。

政府建議,私家醫院需向病人提供收費「預算」。(Getty Images)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表示,收到238份個人意見書及58份團體意見書。當局正與相關政府部門及持份者合作,訂定新規管制度的細節,預計在2016至17年度立法會會期內,把有關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諮詢報告指,公眾普遍支持當局透過19個範疇規管有關機構,涵蓋機構管治、機構的標準、臨床質素、收費透明度和罰則5大類別。

食物及衞生局稱,詳細考慮公眾及持份者意見後,建議修訂規管字眼。當局原本在諮詢文件建議私家醫院提供「報價」,讓病人入院前掌握預算,但諮詢報告引述有意見指,醫生有權臨場決定所採用的治療程序,最終收費或與「報價」有偏差。因此規管字眼建議改為「提供服務費用預算」,即要求私家醫院就整體收費總額提供合理的「參考」。

建議設委員會處理私營醫療服務投訴

另外,現時並沒有機構處理涉及私營醫療機構的服務投訴。當局會探討成立一個獨立的「處理私營醫療機構投訴委員會」,處理私家醫院、「日間醫療中心」和「在法團組織管理下的診所」(即包括醫療集團)於服務層面的投訴。當局在立法過程中,審慎檢討擬議罰則的適用範圍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