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臨時津貼 催生低保障合約教師
撰文:劉淩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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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教師職位不穩、薪酬待遇不及常額教師,而且前途無保障等問題備受社會關注。追本溯源,問題在於政府近十多年來以只以不同形式津貼,解決學校人手問題,卻不願檢討教師編制、增加常額教席,令合約教師應運而生。政府發放的津貼或能暫時解決學校人手不足的問題,但未來他們或只會首當其衝成為制度下的犧牲者。
由2000年起,政府因應當時需要向學校發放津貼,有些是經常性撥款,有些則是臨時性質。以下是學校可選擇用以聘請常額編制以外教學人員的津貼:
學校發展津貼
高中課程支援津貼
學習支援津貼
小數位職位現金津貼
通識教育科課程支援津貼
由2000/01學年開始,政府提供「學校發展津貼」讓學校減輕教師的工作量,2007/08學年開始教育局更會按照新學年的班級數目直接發放津貼,學校無需申請。以本學年為例,1所有24班或以上的小學和中學分別有約70和57萬元,後者能夠聘請1名接近中點薪金的學位教師或約3名教學助理。更多學校選擇聘請教學助理以解決人手不足問題。
不過,以現金津貼取代教師編制的問題在於,學校只能以合約形式因應津貼多寡聘請教師,做成合約教師無法升遷、按年資加薪、晉升等問題。加上有些津貼只屬臨時性質,在津貼取消或金額下降後,多請的教學人員或要面臨失業或減人工的風險。
以「高中課程支援津貼」為例,教育局在2008至2011學年期間將津貼由0.1名學位教師薪酬增加至0.15名,以1間高中每級有4班的學校為例,在過渡期內可獲額外0.6名教師的薪酬作津貼。若學校需維持原有人手則需另覓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