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公路翻九巴】司機遭控危駕判監有先例 輾斷老婦腳囚9個月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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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公路九巴翻側導致19死66傷的意外,車長早前以涉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被扣查,據報警方更不排除循誤殺等方向調查。翻查資料,其實過往也有多宗涉及巴士的致命或導致他人嚴重受傷的交通意外,司機被捕後被起訴危險駕駛,部分人最終被定罪判囚。

去年初撞車至女乘客身首異處 城巴司機最快周二判刑

去年1月14日,一輛681號線城巴在鯉魚門道翻側,車上一名42歲女子被撞至身首分離當場死亡,另有20人受傷。涉事司機文振鵬較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傷,原定1月25日裁決,但因被告癲癇症發作,法官押後至本周二(13日)再處理。

去年1月13日,一名86歲老婦乘九巴B1線巴士,於元朗青山公路屏山段落車。女車長林桂芳在老婦右腳仍踏在巴士地板時,就快快關上車門夾住事主衣服。車長隨後開車,事主倒地,左腳即被車輪輾過,需兩度截肢。

被告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嚴重傷害罪,去年12月被判囚9個月,停牌3年。

12年前九巴車禍釀1死15傷   司機危駕罪成囚1.5年

2006年7月17日,一輛67X線九巴在葵涌道近荔景邨一帶,失控撞向一輛停泊在路中心的貨櫃車,有乘客被拋出車外,造成1死15傷。巴士司機李政楷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判囚1年半,停牌5年,裁判官斥其駕駛過於不小心。

至於去年9月22日導致3死的深水埗城巴車禍,44歲車長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被捕,案件目前仍在處理中。

去年9月的城巴致命交通意外,司機因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被捕。(資料圖片)

肇事期間冠心病發 九巴司機獲判無罪

不過亦有司機最終脫罪的例子。2012年6月3日,一輛59M九巴在屯門龍門路巴士站撞倒一對候車夫婦,其中41歲女子傷重死亡。裁判官裁決時指出,由於有證人見到司機埋站時「反白眼」,認同辯方所指司機當時冠心病病發,故裁定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