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僭建】上立會四度道歉 認向選舉主任提法律意見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午到立法會出席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原本是為了解釋其僭建風波一事。她再次就僭建一事「再一次鄭重作誠懇道歉」,希望吸取經驗,做好以後的工作,又重申不會辭職。她多次被問及何時得悉家中有僭建,但一直迴避是否早於本月5日委任為司長前已知悉。
上周六政府發新聞稿,DQ立法會補選港島區參選人周庭的參選資格,多名議員追問鄭若驊背後的法律理據。鄭若驊未有正面回應,她本人有否參與向選舉主任提供DQ參選人的法律意見,只稱「律政司的法律意見是整體」,但及後多次被問及,終稱自己有參與給予法律意見,又指決定提問有效與否「並非純法律決定」。她解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中,提出真心誠意擁護《基本法》及香港特區,是參選的法定要求及條件。
公民黨郭榮鏗就DQ案對鄭若驊作不信任動議,以7票贊成、10票反對遭否決。公民黨楊岳橋就DQ案僭建事件作不信任動議,以7票贊成、9票反對、1票棄權同遭否決。
【19:20】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會後會見傳媒時,感謝立法會召開會議,令她有機會說明有關物業的事件。她透過傳媒向公眾及市民再鄭重道歉,指明白社會關注此事,「希望大家理解我接任司長,是希望將經驗和法律知識貫徹,希望市民可以支持我的工作。」
就周庭參選資格被DQ,她強調律政司在選舉的參與角色只是提供法律意見,選舉主任會按手頭資料作評估,「決定喺選舉主任果度。」對於她在會上提到,選舉主任下的並非「純法律決定」,她解釋指該說法並非代表是「政治決定」,強調律政司向選舉主任提法律意見後,要平衡手頭資料,將事實認定結合法律理據後,判斷是否有效。
委員會主席梁美芬其後表示,感謝鄭若驊出席會議,認為會議過程順暢,希望司長日後多來法律事務委員會,若時間緊逼無法討論所有議題,亦能加進代議事項。她認為從對方表現來看,相信鄭若驊是有備而來,亦有和律政司就不同議題事先傾談,能作出基本回應,議員雖並非全部滿意,但踏出溝通第一步。
【18:45】民主黨涂謹申數次問對方,「最早知道僭建是什麼日子」,她均沒有正面回應,僅稱「沒有特別為意僭建,1月5日收到通知後便找人處理」,又指「我作為業主,要承擔有關責任」。涂其後再屢問,對方是否在1月5日最早知道有僭建,但未獲回應,多番質問不果後,主持會議的梁美芬亦指出「你再問都冇用」,著對方別再問。
【18:24】民主黨黃碧雲表示,沒有人會相信DQ是選舉主任一個人的決定,又問對方如果選舉主任不聽從法律意見「倒轉來行」,是否會DQ選舉主任。鄭若驊回答指,判斷參選資格是選舉主任的決定,並非「我點決定就點決定,作為律政司司長冇其他野做到……選舉主任的決定就是選舉主任的決定」。她又指選舉主任在平衡各方面下,有權利、義務、責任下正確決定,「最終決定不是純法律的決定」。
【18:17】專業議政莫乃光指周庭被選舉主任「判死刑」,希望對方明白為什麼港人如此憤怒,又指對方今次出席會議有備而來,耐性亦比之前好,更懂得「夾好」在會議前半小時確認一位立法會補選候選人的資格。對於鄭若驊在僭建事件上不願意公開品格審查的內容,他批評做法會令市民對制度,以至特首是否有東西隱瞞,有很大懷疑。
【18:04】公民黨郭家麒向鄭若驊追問提交選舉主任的法律意見詳情。她指給予選舉主任的法律意見屬保密,不能向公眾披露。郭家麒批評香港人給予對方幾百萬年薪,她有責任向港人交代。
公民黨譚文豪追問有關間牆的改動,牆上的花灑頭之前有否進行改動。鄭若驊指屋宇署和認可人士已看過,「要做的事都會做」,沒有人知會有關花灑頭需要搬動。譚文豪批評若未經消防人員檢查,或罔顧了消防人員的安全。
【17:54】民主黨鄺俊宇問對方會否就僭建事件下台。她回應指當初答應做律政司司長的時候是深思熟慮,有決心做好這份工作,對今次事件引起公眾關注感到抱歉,深表歉意,希望議員和大眾理解她未處理好事件,又期望眾人明白自己是「盡心盡力、不偏不倚、無畏無懼地工作」。
【17:50】公民黨陳淑莊指對方屯門大宅的按揭和轉讓文件中寫明住宅裡沒有地牢,有對方簽名,質問對方簽約時是否存心說謊。鄭若驊承認有簽署該些文件,責任亦是她承擔。「這個物業係現狀買入,的而且確……返翻轉頭睇,的確係冇及時處理」。
【17:45】民建聯葛珮帆問及律政司今年政策措施的文件未有提及佔領運動的後續工作,要求對方解釋為何那麼多人仍未被起訴。
鄭若驊回應指,會根據法律和證據作出檢控的決定,「有時候決定容易做,有時候難做」,需要一定時間分析和蒐集證據。不過她承認,應該盡快看看這件事是怎樣。她強調,會按法律和證據作出相關決定,當中完全無政治因素,沒有人有特權,不論是媒體還是官員、議員,都在同一準則下處理。被追問當時佔領運動的「搞手」未有被起訴,她未有正面回應,只指「注意到時間,會睇下係點樣樣」。
【17:35】工黨張超雄指鄭若驊知法犯法,質疑此等官員能否獲港人信任。對於張超雄批評僭建,她重申自己絕對要為僭建負責任,而自己在接受提名委任律政司時經過深思熟慮,希望放下所有個人工作,將處理調解、依法辦事的經驗放在律政司司長的工作上,令司法獨立得以維護,亦希望市民和議員能就她本人的工作,給她機會證明會做好。
【17:32】公民黨郭榮鏗問品格審查期間有否問及僭建。她拒絕回應,指品格審查的內容需要保密。郭榮鏗批評對方是毫無悔意。
【17:27】經民聯盧偉國問到粵港澳大灣區如何能協助培育年輕法律專才,另外又問到早前她在上任後方完成6宗仲裁案件,為何不能委託其他仲裁員處理。
鄭若驊指希望在本地設立仲裁中心,讓本地律師參與小型案件,繼而接觸大案件,在一帶一路及大灣區項目中發揮所長。對於6宗仲裁案件的處理,她指自己已辭去大部分仲裁個案工作,但由於該6宗案件已接近尾聲,若重新開庭會增加很多成本,亦影響公正性。而從香港角度,如果因為她做仲裁員,所有那些事情都可以置諸不理,對香港成為國際仲裁中心的聲譽會有影響,因此在特首批准下完成了有關工作,而律政司工作是絕對優先的。
【17:17】實政圓桌田北辰稱,鄭一直被動式回應僭建,雖不認為她誠信有問題,但觀感「肥佬」,成為「關公災難」,日後會否改善?她會否尚有其他僭建、能否承諾盡快清除所有結構性或非結構性的構築物。鄭若驊表示,自己有可以做得更好的地方,應該更快地回應,希望吸取今次經驗,司長的工作會做得更好,讓市民明白其的情況。她表明沒有其他物業在她或公司名下而仍未公布,所有物業都已進行檢視及評估,所有都在傳媒及屋宇署的通知上列出。她會絕對即時馬上配合屋宇署的要求,會以最快方法完成所有修正工程。
【17:13】香港本土毛孟靜直言,如果一個政黨黨綱提出民主自決,實屬違憲,「香港眾志是否違憲組織?會否取締?」鄭若驊表示,在現時提名是否有效的問題上,選舉主任會有自己的決定。至於組織是否違憲,並非選舉主任的考慮。
【17:10】民主黨許智峯稱,市民何時開始不能講「民主自決」,「日後會否說平反六四、反對廿三條不能參選,界限是誰定?」鄭若驊重申,決定參選人提名是否有效,是選舉主任的決定,不是她、亦不是特首林鄭月娥的決定。選舉主任會考慮相關依據,和法律基礎處理,一定是依據《基本法》和相關法例處理。她稱,假如選舉主任有疑問,可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她有參與提供法律意見,但「這是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律政司的法律意見是整體」。
【17:05】鄭若驊稱,要在立法會再次向香港市民道歉,「明白對政府官員期望高,今次事件引起很大迴響,深深感到歉意,在這裡向市民大眾作出最誠懇道歉,希望今次吸取經驗後能做好工作」。她稱在1月5日宣布擔任律政司司長,同日收到屋宇署信件,指屯門物業懷疑有違規,當時已馬上委託專業人士進行評估工作。她重申當時是以現狀買入物業,不認識賣方,其他物業也是以現狀購入。
鄭若驊指,屯門大宅的修正工程逐步展開,火炭的違規單位亦已在處理中,冷氣架換掉了;位於沙田的物業,防火門已在處理;淺水灣物業,署方確認有3處進行修正,正準備開工,另外6個輕微工程準備修正。她最後希望再次向市民道歉:「因為我這件事引起很多關注和疑問,在處理手法上知道有可以改善的地方,希望用專業知識為香港社會,市民服務,希望用我的專業知識捍衛香港法治和保持司法獨立,希望可以努力服務香港,盡我所能」。
【16:58】鄭若驊發言時,提及香港在「一帶一路」如何促進年輕本地法律人才增加經驗,期間她一度將「一帶一路」說錯成「一地兩檢」,有泛民議員嘲笑。
【16:51】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有泛民議員在座位前豎立「反對無理DQ」示威紙板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