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建宗指政府建議提高僱員補償條例索還額 另增濫收佣金罰則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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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特首張建宗表示,將提交三條有關勞工權益的條例修訂,到立法會審議。當中包括就《僱員補償條例》提兩個修訂,倘僱員因病和工傷接受門診治療,可索還最高金額由200元增至300元,同日須接受門診及住院治療的最高索還額由280至370元,若下周三於立法會通過,將於2月2日正式生效。
張建宗又表示,為打擊僱傭中介公司濫收佣金的情況,將建議修訂《僱傭條例》的罰則,由現時最高刑罰的罰款5萬元,增至罰款35萬元和監禁3年,他相信能提高阻嚇性;該修訂同樣下周三在立法會審議,若當天能通過,下月初即能實施。。
至於有關不合法解僱復職權,張建宗指將修訂有關條例,若僱員不合理和不合法被解僱,法院和勞資審裁處發出復工令,若僱主拒絕,需額外賠償3個月月薪或最高7.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