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鄭若驊「不同詮釋論」 戴啟思:香港法官不受中國法律訓練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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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8日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表示,《基本法》如其他法律一樣,不同人可有不同詮釋方法。
正參選大律師公會主席的戴啟思對此不表認同,指本港的法官與律師是在普通法制度下受訓,而非接受中國法律訓練。

戴啟思團隊成員沈士文(左二)聲言,進出競選非著眼輸贏,如果有更好的人當選是無任歡迎,但相信自己的團隊會是適當人選。(李澤彤攝)

大律師公會換屆選舉在即,候選名單之一「戴啟思團隊」8日發表政綱並見記者。對於新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捲入僭建風波,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戴啟思表示,單憑傳媒報道指鄭疑涉僭建並不公平,但認為鄭應交待事件。

對於鄭若驊在法律年度開啟禮上致辭表示,中港因法制不同對《基本法》有不同詮釋方法,戴啟思反駁指,本港的司法機構包括律師和法官,在普通法制度下受訓,而非接受中國法律訓練。戴啟思認為,必須處理《基本法》釋法的問題,但首先要運用香港熟悉的詮釋方法,即普通法。若內地法律要在香港實施,必須清楚列明,如在《基本法》附件中列明。

被問及若再當選主席,會否與內地溝通。戴啟思指,公會一直有與內地聯繫。他又否認加入競逐主席會引致公會分裂,反指選舉可帶來討論,有助公會團結。

戴啟思團隊亦發表了競選政綱,共18項建議,包括要求政府相關部門每年檢視法律援助署、律政司以及當值律師服務給予大律師的報酬,以及提供資助令更多市民能夠聘請大律師應付訴訟等。團隊亦㑹向政府提議擴闊法援涵蓋的案件類別至某幾類土地審裁處案件,例如收回土地、 強制拍賣、樓宇管理及業主與租客糾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