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院舍寢室狹窄僅3平方米輪椅亦難出入 團體倡人均面積8平方米

撰文: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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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一直指要為長者提供「老有所養、老有所為」的環境,社會福利署去年終成立「檢視院舍實務守則及法例工作小組」,以提升院舍質素及改善監管制度,惟未就人均面積等建議作改動。
有團體巡查全港逾60間安老院舍及殘疾院舍,發現有寢室狹窄,部分僅約3平方米,以致輪椅難以出入。團體要求日後在法例上訂明寢室及非寢室的人均面積,各有8平方米。

有團體要求,在法例上訂明寢室及非寢室的人均面積,各有8平方米。(李慧妍攝)

劍橋護老院虐老及康橋之家性侵事件發生後,多個議員辦事處、團體及專業人士組成「永別劍橋康橋工作小組」,早前巡查全港的私營院舍及收集相關意見,發現約4.1萬個私營院舍宿位的人均面積中位數為7平方米,而殘疾院舍中近4,000個私營宿位的人均面積中位數為6.5至7平方米,卻是包括寢室、廁所、活動空間等。

團體巡查逾60間安老院舍及殘疾院舍中,發現不少寢室狹窄,部分僅約3平方米,即使輪椅亦難以出入;而大部分睡床貼牆,僅得一邊讓院舍員工作扶抱,容易造成受傷。亦有私舍殘疾院舍以碌架床為主,未有足夠空間擺放個人物品。

李鳳琼(左二)表示,有長者所需的輔助儀器都難以擺放在院舍寢室內。(李慧妍攝)

母親入住西環私營院舍「輪椅比較大推唔入」

已退休的李鳳琼,現自行照顧96歲高齡的母親,她指2010年曾讓母親入住西環一間私營院舍,每月費用6,000元至7,000元,但宿位空間猶如廁格,「得一張床、一個小櫃,連衫都擺唔到幾件,我媽媽個輪椅比較大推唔入,佢人又全身無力,護理員想搵個牆捱住扶都好難。」故母親入住6周後即被接回家中照顧。

近月她再到港島區5間私營院舍巡查,發現宿位月租飆升至1.4萬元至1.6萬元,看電視、伙食等要額外收費,但寢室空間仍細如板間房,環境惡劣未有改善。

現時私營院舍寢室狹窄,輪椅亦難以出入。(李慧妍攝)

現時《安老院規例》第22條及《殘疾人士院舍規例》第23條訂立,人均面積6.5平方米,低於公屋擠迫戶及懲教署高度安保級別的監倉人均面積7平方米。本港「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訂明人均寢室面積中,安老院為7.1平方米,護養院為8.7平方米;台灣則為7平方米,英國單人房就高達12平方米。

「伸手摸到對面床,長者成日覺被偷嘢」

物理治療起動召集人列明慧指,雙人房的宿位床之間距離狹窄,「伸手就可以摸到對面床頭,搞到唔少長者成日覺得被偷嘢。」杏林覺醒成員馬仲儀則指,空間不足亦提高病菌傳播機率,望日後條例可訂明寢室溫度、空氣流通標準。

邵家臻表示,社署應確保每間安老院舍及殘疾院舍提供足夠空間,給長者居住。(李慧妍攝)

關注院舍議題的劉小麗指,大部分院舍的床位為2呎半,僅設床頭櫃桶,活動空間不足,令長者長期處於「反身不得、轉身不能」狀態,亦會肌肉萎縮加快。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透露,早前與社署、院舍開會商討條例,形容氣氛「緊張」,但直言若是次修例未訂明寢室「8平方米」,下次要等20年。

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指,大部分院舍的床位之間距離不足1米,要求條例應訂明寢室及非寢室人均面積各為8平方米,床位間距離約有1.5米,及增設多用途室、配藥及醫護室等的人均面積。此外,每間寢室最多容納4人使用,並使用單人床,「若新例實施後,可有兩級制,給現行院舍過渡期,寢室及非寢室人均面積中位數先達11平方米,及後達至16平方米。」

邵家臻表示,社署應確保每間安老院舍及殘疾院舍提供足夠空間,給長者居住。(李慧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