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補選】DQ者簽確認書能否再參選?陳帥夫:拒答假設性問題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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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今天召開會議,討論今年三月補選安排。多名民主派議員關注參選確認書的問題,公民黨郭榮鏗問到,若參選人早前被法庭裁定失去議員資格,即使簽署確認書,會否仍失去參選權利。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陳帥夫回應表示,不會回答假設性問題,僅指選舉主任會依法且全權作決定,並會考慮參選人的言行,確定該參選人是否合資格。

郭榮鏗質問確認書如何應用在三月補選。(余俊亮攝)

立法會補選將於三月舉行,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今天召開會議討論選舉安排。經民聯林健鋒提到補選日期與兩會撞期,造成不方便,又指「有人」國家意識和敏感度不足,冀有關方面吸收是次經驗。

因宣誓風波而被褫奪議員資格的專業議政姚松炎,表明積極考慮參加九龍西補選。多名民主派議員關注參選確認書的問題,包括公民黨陳淑莊問到是次選舉會否要求參選人簽署確認書。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陳帥夫指,確認書包含已在提名和報名表格之中。

「不交確認書亦是一個事實」

陳淑莊追問所有參選人會否必需簽署確認書,陳帥夫回應指,確認書並非必要,「不交確認書亦是一個事實」,選舉主任就此和其參選人過去的言行作出考慮。

選舉主任依法全權作決定

公民黨郭榮鏗跟進有關問題,他問若參選人早前被法庭裁定失去議員資格,即使簽署確認書,會否仍失去參選權利。陳帥夫指有關問題屬假設性,不會回答,僅表示選舉主任會依法且全權作決定,並會考慮參選人的言行,確定該參選人是否合符參選資格。

根據新規定,選民投票前必須出示身分證正本或指定的替代文件,多名議員關注新修訂。陳帥夫表示,若有選民只攜帶身分證副本,可配上其他指定輔助證明文件,即可參與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