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揸lift人」與子女爭產案  長女:父親是不理子女的守財奴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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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訴人陳玉培(坐輪椅者)被長女形容為「不理子女的守財奴」。(朱幼麗攝)

九旬退休銀行電梯控制員指5子女以照顧他為理由,誘使他交出4幢物業業權,案件續審。老翁的長女周五(4月1日)出庭作供,形容父親是個「不理子女的守財奴」。但她堅稱父親有意願死後把財產分給眾子女,並在無條件下把名下4幢物業的一半業權,送贈給她及其餘4名兄弟姊妹。

「他賺的錢是他的」

被告陳秀琼在庭上透露,原告陳玉培,即她親父,從來都沒有照顧家庭。她在大陸出生,六十年代來港後,一家都是以穿膠花等小手作維生。他們自幼的生活費都是靠自己雙手賺回來。她形容父親的個性是「他賺的錢是他的」,即使父親為家庭買了少許物品,都會問母親取回金錢。

她又說,母親生前曾說過死後會把錢分給大家,惟母親2010年去世後,父親卻把母親的遺產據為己有,並說至他死後大家才可以取得母親的遺產。

否認答應照顧他換取物業

陳秀琼承認,父親沒有親口向她說,會把遺產均分給她和其他4名兄弟姊妹。但她稱他們一家人都相信這是父親的意願,又否認曾施壓,或答應要照顧他而換取他交出物業業權。但她承認父親轉物業的律師費用由他們支付,她解釋因為父親是不會用自己的錢支付轉名的律師費。

原訴人陳玉培(90歲)共育有6名子女,但他只向其中5人興訴,即他的3名兒子陳銳枝、陳銳成、陳銳奇,以及2名女兒陳秀琼及陳秀容,他指5名被告於2012年10至11月期間,答應會對他生養死葬,於是他將黃大仙及鑽石山4幢物業,當中一半業權轉給5人。惟他指子女們違約,要求子女交還業權。

案件周二續審。

案件編號:HCA 1222/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