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量美容儀器無監管 消委會接逾百投訴 黃鳳嫺:市民冒高風險

撰文:張美蘭
出版:更新:

導致一死一傷殘的DR醫學美容集團「毒血針」事件,揭示醫學美容欠規管。悲劇發生5年,至今立法監管的步伐相當緩慢,包括處理人體細胞的實驗室、醫療儀器的相關法例均無蹤影。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黃鳳嫺出席電視節目稱,港府對美容業的高能量儀器監管不足,消費者冒的風險非常高。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資料圖片)

消委會截至今年11月,涉及高能量及入侵性美容療程投訴有192宗,當中有54宗涉及懷疑療程不安全,較去年同期的37宗多。該192宗投訴中,123宗是高能量光學療程,例如激光及彩光,餘下69宗是注射、整形、豐胸等入侵性的療程。

食衞局早前草擬《醫療儀器條例》,建議激光等特定儀器須由醫生監督下使用,不過美容業界發起千人集會,反對有關規管。當局隨後擬採「斬件式」立法程序,暫時不對使用者設限,而是先對進口儀器的品質設立法框架。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稱,現時政府對高能量儀器的監管不足,令市民冒上高風險:「那是高能量儀器,如果操作不當有很大風險。管機不管人,純粹進行發牌登記註冊,現時又設有過渡期,從來沒講過由誰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