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寫】九旬陳伯記性好 曾被子女激怒危坐天橋
九旬老翁經歷兩度中風,聲稱基於5名子女承諾對他生養死葬,遂把名下四物業的一半業權轉贈他們,惟手續辦妥後,他發覺5名子女無心履行承諾。老翁一怒下決與5子女對簿公堂,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有6個子女、兒孫滿堂,應該羨煞旁人,但晚年始與5個子女對簿公堂,這不是電視劇橋段,而是真人版溏心風暴。
今年滿90歲的原訟人陳玉培,年輕時從地來港,做過不少工作,最後一份工是在中環東亞銀行總行當電梯操控員,直至1991年退休。陳伯勤儉兼善於理財,至晚年擁有多個物業及逾千萬元財產,惟他的6名子女卻對他的業權分配起不和,陳伯自覺遭其中5名子女瞞騙,又無法解決子女矛盾,一度危坐天橋。
兩次中風輪椅代步
陳伯需坐輪椅及戴助聽器,由三兒子陳銳權接送他。陳伯周二在庭上作供一整天,未見疲態,一直能對答如流。他稱一生捱足70年,終捱出幾個物業,準備收租養老。陳伯在2012年兩次中風後,與他同住的三兒子陳銳權已即辭去廚師工作在家照顧,但他仍怕會在家失救致死,才想到要投靠其他子女。
陳伯育有四子二女,除三兒子外,其餘兒子:陳銳枝、陳銳成、陳銳奇,及兩名女兒陳秀琼及陳秀容均為本案與訟人。陳伯指眾被告結婚後自立家庭,並有十多名孫兒。
一年內置四個物業
入稟文件透露,陳伯在2010年5至10月間,先後在鑽石山及黃大仙區,分別以135萬元至180萬元不等購下4個物業,分別位於毓華里的萬寶大廈及華基大廈、位於飛鳳街的龍暉閣及環鳳街的寶發大廈。該4個物業原本由他與第三位兒子共同擁有。他與三兒子住其中一單位,其餘3個單位在2014年入稟時,各以9,000至10,000元左右租出。
庭上透露,陳伯於2012年10月18日掃墓時,宣告會把涉案4物業的一半業權送贈5名與訟人,三兒子聽後大怒,陳伯便搬到長子陳銳枝家居住。陳伯搬到長子家後獲得很好照顧,同年11月,5名與訟人安排陳伯去處理轉贈業權文件。不過辦理手續後,陳伯指他們便不想照顧他,「他們(眾被告)騙我,話照顧我,又話會提供醫療。我信他們把口,自己仔女不信還能信誰,信5個好過信1個。」
難解子女矛盾危坐天橋
2013年1月,陳伯曾與長子吵架,同年2月18日再搬返與三子同住。他於3月2日被發現在天橋上危坐,被送到屯門醫院。陳伯稱當時一名女兒及媳婦更指他有自殺傾向,想轉送他往青山醫院。但陳伯否認想自殺,只稱覺5個子女沒有守承諾照顧他,他曾向長子討回業權,卻不得要領,大怒下才坐在天橋,卻被途人誤以為他想自殺。但醫院文件顯示,原告送院後曾稱,因無法解決子女間矛盾而心情欠佳。
案件編號:HCA 1222/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