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被改控向警方虛報罪 涉案文件達11箱 押後至明年3月答辯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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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涉嫌訛稱被操普通話的大漢迷暈擄走並施虐,事後被警方控告他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名,案件今(7日)於九龍城法院提訊時,被改控一項向警方虛報罪案,案件將押後至3月13日答辯,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

被告林子健被改控向警方虛報罪。(梁芷君攝)

報稱無業的被告林子健(42歲),現被控於今年八月十一日,在瑪麗醫院內訛稱他於同月十日下午,在油麻地砵蘭街與碧街交界附近被擄走,以誤導偵緝警員黃繼霈。

涉案文件多達11箱

控方庭上指,被告今早要求由當值律師代表,並於11月21日已收到改控的控罪。辯方指涉案文件多達11箱、3.5小時閉路電視片段及100小時未被使用的閉路電視片段,故要求押後案件以索取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最終批准都辯方的申請,並將案件押後至3月13日。

案件編號:KCCC255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