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市民求暫緩游蕙禎梁頌恆補選議席 指仍在官司進行中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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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市民聲稱已就梁頌恆和游蕙禎被DQ立法會議席的案件,向歐洲人權法庭及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提覆核,並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她今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暫緩新界東及九龍西於明年3月舉行的立法會補選。

申請人梁潔卿,答辯人為選舉事務處,而青年新政的梁頌恆和游蕙禎,則被列為相關人士。申請在在自撰的入稟文件指,根據《立法會條例》第36(1e)條,指選委會不得在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期間,提出補選安排。

梁在接受記者電話查詢時解釋,梁、游早前的宣誓風波案,終審法院拒頒上訴許可,她已就終院決定,向歐洲人權法院及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提出上訴,亦將相關文件交給香港法院及終審法院,她指案件仍在進行中,而根據《立法會條例》因有官司進行中,認為選委會根本不能展開補選安排,故她以事件證人,及梁頌恆大部份選民代表,和游蕙禎的部份選民代表等身份,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暫緩該兩區於明年3月11日的補選。

案件編號:HCAL 101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