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地坳居民半夜臭醒 瀝青廠不當排廢氣遭罰款1.5萬元
撰文: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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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裁判法院今日(28日)裁定,今年4月開始營運的嘉華瀝青廠,未遵照《空氣污染管制條例》指明工序,違反牌照條款被判罰款1.5萬元。該廠早前被附近居民投訴製造大量噪音與氣味。
案情指負責執法的環境保護署職員在嘉華瀝青廠首日運作到場巡查,發現廢氣在未經許可排放點排出;廠房內另有貨車在傾卸沙石後未經洗車就開出,把灰塵帶到廠外,違反牌照規定,經搜證後向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向該廠提出檢控,今被法院裁定罪成,罰款1.5萬元。
當局指,瀝青製作可產生嚴重污染,工序牌照因而受到法例嚴格監管,持牌人須確保運作及防污措施運作良好,有效防止空氣受到工序的污染及影響鄰近居民健康,違反者被犯最高可被處罰款10萬元,再犯可罰款最高20萬元及監禁6個月。
居民半夜被臭醒 選址未來家禽市場旁
嘉華瀝青廠距離最近的民宅僅約10米,有附近紅橋新村居民曾投訴指廠房24小時運作產生噪音及臭味,對作息造成嚴重滋擾。入夜後產生氣味更強烈到睡着也會臭到醒。
該廠毗鄰土地被當局積極考慮成為未來家禽批發市場,年前瀝青廠首次向城規會申請時遭多個政府部門強力反對,指瀝青很可能會被視為污染物,應設法保護家禽或食用牲口免受危害,減低引起的食物安全風險,申請遭否決。不過半年後瀝青廠再闖關,改為申請臨時5年性質獲有條件通過,城規會指項目將不會影響2021年落成的家禽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