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旅遊苦主無正式收據 憂無法領賠償
不少人趁復活節一連四天公眾假期,離港外遊鬆一鬆。劉先生一家四口早前在老牌旅行社關鍵旅遊報團,原定前日(24日)出發,但出發前一晚,才獲通知無法出團,翌日關鍵旅遊宣布結業,劉生因沒有收據正本,不獲旅遊業賠償基金受理,4500元團費隨時化為烏有,形容關鍵旅行社猶如藥房,「這刻宣布倒閉,轉過頭又說開另一間,我們這些苦主像人球,不知哪個部門幫得上忙,對政府部門及旅議會極度失望。」
開業逾30年關鍵旅遊在復活節旺季前夕狂收客後,前日(24日)突然宣倒閉,關鍵通知旅遊業議會,約1500名團友受影響,涉約300萬元團費。
結業前一晚 職員稱翌日可辦理退款
劉先生是其中一名受影響團友,他上月底網上報名,一家四口於復活節假期參加三天兩夜廣東省恩平市短線遊,旅行社職員利用WhatsApp發收據給劉生,承諾正本收據將於出發當天(24日)交予他。上周五(18日)傳出關鍵被入稟清盤,劉生再向職員查詢,職員仍指可照常出發。
直至出發前一晚(23日),劉接獲導遊短訊稱,因無法購買旅遊保障,未能出發,顧客翌日(24日)可到任何一家分行退款。不過,關鍵旅遊翌日則宣布結業,劉生早上親身到旺角分行,發現人去空樓。
斥旅遊業賠償基金條例僵化
「家人特意向公司申請假期,旅遊泡湯,子女很失望。」他曾到旅遊業議會登記索取「旅遊業賠償基金」,但職員稱,沒有正式收據,而在旅行社結業當日出發的團友,不受賠償基金保障,僅保障在旅行社宣布結業後致未能出發團友,即使劉生取回正式收據,恐難以獲得賠償。劉生批評,旅遊業賠償基金條例僵化,不足以保障旅客,「我出發與結業同日,但根本未出發,為何沒有賠償」。
旅遊事務署發言人澄清,如旅客因關鍵結業而損失外遊費,即使其旅行團預定出發時間,早於旅行社結業時間,均受旅遊業賠償基金保障,旅行代理商條例和旅遊業賠償基金無規定旅行團出發時間不能早於旅行社結業時間。但為免賠償機制被濫用,申請人須持有已加蓋印花外遊費收據正本,職員會要求申請人提交額外佐證,例如旅行社發出轉團、取消旅行團及保留團費通知書,證明旅客並無獲得旅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