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向4 DQ議員追薪津各270萬至310萬元 預留4星期回覆
撰文:潘希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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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梁國雄、香港眾志羅冠聰、劉小麗和姚松炎因去年的宣誓風波,被法院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DQ),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宣布,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將發信追討已發出的薪金和辦事處營運津貼,各需還款270至310萬元不等。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今早(27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應否向四位因宣誓事件被撤銷議員資格的議員追討薪酬。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會後宣布,行管會決定發信,向四位前議員,即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和姚松炎追討欠薪,涉及款項270萬至310萬不等,當中梁國雄及羅冠聰需分別歸還275及274萬,姚松炎及劉小麗則要歸還312萬及313萬。他們將有4星期時間回覆信件。
梁君彥指,行管會諮詢過內部法律意見及外聘資深大律師的意見方作出有關決定,委員考慮到有關款項涉及公帑,因此認為立法會又責任追討欠薪。被問及四人還款的金額有否豁免空間,梁君彥表示會待四人回覆後再決定。至於4人過去在議會上的投票紀錄,將仍然有效,梁君彥解釋是根據本地法律作出有關決定。
青年新政游蕙禎和梁頌恆去年同樣勝出直選,後因宣誓風波而喪失議員資格,立法會已向兩人追討共186萬元的薪津,兩人還款限期結束後尚未退還款項。梁君彥表示,律師正在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