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被捕】12月20日聆訊 分析:逃亡風險高未能保釋

撰文:鄭嘉如 勞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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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在美國向非洲國家元首行賄的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被控違反美國《海外反腐敗法》,11月20日於紐約聯邦法院提堂後還柙。《香港01》翻查美國聯邦法院文件,該案件初步聆訊日期暫定為12月20日。
何志平目前未能保釋,有美國熟悉刑事辯護的大律師分析,何被控涉及的罪行嚴重,且非美國公民,逃亡風險高,應難以取得保釋。
何志平聘請兩名前資深聯邦檢控官擔任其大律師,為其辯護,二人曾專責調查《海外反腐敗法》案件,今年剛轉換角色私人執業。

何志平涉行賄在美國被捕,案件將在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審訊。(資料圖片 / 鄭嘉如攝)

《香港01》翻查美國聯邦法院紀錄,顯示何志平下次初步聆訊日期暫定為12月20日,但並未進入審訊階段。聆訊地點為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位於曼哈頓下城,與何志平現正還柙的大都會懲教中心只有一街之隔。

法院紀錄顯示,何志平目前未能保釋。代表律師Edward Kim拒絕回應不獲保釋原因。

紐約資深刑事辯護大律師Joel Cohen接受《香港01》電話訪問時分析,何志平被控《海外反腐敗法》罪行嚴重,最高刑罰是監禁20年,加上何志平並非美國居民或公民,逃亡風險高,應難以取得保釋。

《香港01》早前報道,何志平曾召醫護到場,消息指何志平並無大礙,情況非嚴重,亦無申請保外就醫。據了解,律師日前向法庭提出申請,把藥物轉交何志平,已獲批准。

美國聯邦法院文件顯示,何志平初步聆訊日期為12月20日。(聯邦法院文件)

律師熟《海外反腐敗法》

何志平聘請的大律師Edward Y. Kim與Paul Krieger,二人原任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司法部的檢控官分別逾10年和9年,屬資深檢控官,多年來為政府打贏不少大案。

據《紐約法律期刊》報道,Krieger曾為公職人員貪污調查組成員。至今年9月離任時,二人同任高級欺詐及網絡犯罪部門主管。該部門專責調查《海外反腐敗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類案件。換言之,兩名大律師對何志平現正面臨的控罪和檢控機構運作非常熟識。

何志平聘請的律師Edward Kim(左)和Paul Krieger(右),曾任美國司法部檢控官。(律師行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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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為哈佛法學博士 曾控中國黑客、貪污公務員

任聯邦檢控官期間,Kim曾成功檢控三名入侵紐約律師行電腦系統的中國黑客,為政府拿下89億美元(約694億港元)巨額罰款;Krieger亦曾成功檢控一名公職人員侵吞紐約教育部400萬美元公款。

此外,二人亦持星級美國長春籐學歷。二人同為哈佛大學法律博士,Kim原畢業於布朗大學,Krieger則出身自康奈爾大學。

律師行三名合夥人上月「下海」自立門戶時,紐約法律界非常關注,有指聯邦司法部同時流失共30載經驗的人才,是多年未見。

《香港01》記者向何志平的代表律師查詢何志平案件事宜,但對方表示不回應和評論案件。

近年積極參與「國民外交」的何志平,多次在聯合國演講,但因涉嫌行賄,在美國被捕。(何志平個人網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