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地稱執達主任已收馬屎埔地 村民質疑:無人入過嚟
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引發的收地事件陸續出現,馬寶寶社區農場一直租用粉嶺北馬屎埔一幅農地,稱曾與原地主達成「永久約」,不滿恒地購地後沒有遵從,於對方在07年停止租約後,拒絕交出農地,今日(3月23日)發起「送屎忽行動」,多次阻礙執達主任及恒地代表入內收地,但恒地於下午5時許單方面表示,執達主任已順利入內並完成收地程序,農場負責人則表示,與一眾行動者沒有讓任何人進入,亦未見農場貼上任何法庭法令,質疑是否有完成收地的程序。
指執達主任成功入內
恒地指已盡最大容忍
恒地發言人表示,執達主任已於下午4時半,進入馬屎埔農地內視察,並簽署文件,即完成收地程序。恒地發言人指2004年已連同租約在內,購入該幅馬屎埔農地,2006年通知租戶中止租約,並於2007年正式中止,但租戶未有遷出,恒地亦沒有再收取租金,雙方於2012年會面商討,租戶提出於2013年農曆新年前不能收地。恒地自言一直有跟租戶協商收地安排,去年11月租戶亦已初步同意賠償方案,但其後沒有執行方案,恒地之後亦曾提出提供另一土地予農場堆肥,最後恒地於去年3月向法庭申請頒令收回土地,發言人指已盡最大容忍。
律師黃國桐指執達主任執行工作如果受阻,可以要求警方協助,認為執達主任已進入現場,執行程序點算物品,並將法庭法令貼於當眼位置,佔用者需要取回物件可向法庭申請,如佔用者其後再次佔用該地則屬犯法。
未見法庭法令
馬寶寶社區農場負責人區晞旻晚上指出,今日(3月23日)多次阻礙恒地和執達主任進入農地,沒有發現任何人成功進入,但恒地代表於5時許曾經出示執達主任發出的文件,表示已經收地,但自己回到農場時亦沒有發現任何法庭法令,質疑恒地成功收地的說法。被問到為何不入稟區院申請暫緩收地,區晞旻表示曾經徵詢法律意見,對方指2005年及2006年恒地均有收租,勝算機會甚微,區自言沒有金錢與恒地打官司,亦難以申請法援,因此沒有入稟。
馬寶寶社區農場希望一直租用農地耕種,指從前與舊地主以口頭達成永久約,即地主表明「你種到唔種先比番我」,認為恒地買地時亦應繼續永久約,但現在卻終止租約,拒絕讓農場繼續租用,因此農場方面拒絕交出農地。農場上周三(3月16日)收到恒地的律師信,表示本周三(3月23日)必須遷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