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 回應國歌法會否設公眾諮詢 聶德權:社會自有討論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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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法已進入本法立法階段,有市民擔心日後易觸犯條例,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日(8日)再派定心丸,指國歌法最主要的目的和原意是維護國歌和國家的尊嚴,只要市民本身沒有不尊重或侮辱的意圖和行為,相信不會誤墮法網。

聶德權指若有市民作出貶損、悔辱或不尊重國歌並超越規範的行為,便要按條例負上相應責任。(林若勤攝)

聶德權在立法會會議後表示,國歌法最主要的目的和原意其實是維護國歌和國家的尊嚴,規範公眾場合奏唱國歌時,市民要表達尊重,所以如果作出貶損、悔辱或不尊重國歌並超越規範的行為,便要按條例負上相應責任,但只要市民本身沒有不尊重或侮辱的意圖和行為,相信不會誤墮法網。

記者追問會否就《國歌法》展開公眾諮詢,聶德權重申一定會聆聽公眾意見,他指現時程序是先展開內部工作,與相關部門和律政司討論制定本地立法建議,之後將建議提交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他相信有具體的立法建議之後,社會會討論並提出意見。第三步是由行政會議批准後,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接著交由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審議,之後經立法會大會一讀、二讀、三讀通過立法。

至於市民的意見記錄會否記錄在案,聶德權沒有正面回應,僅稱《國歌法》在人大常委會通過後,已清楚列明條例,現時是要透過本地憲制和法律轉為本地法律,現時最有效的做法,是將一個具體的立法建議提交立法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