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案】林卓廷爆料:廉署曾邀李國寶錄口供遭拒
撰文:莊恭南 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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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案控方暫不提重審而好一段落,在案中被指將35萬元存入曾蔭權妻子曾鮑笑薇戶口的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日前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廉署在整個調查過程中未找他錄取供詞。
但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引述可靠消息指,在曾蔭權案原審後、重審前,廉署曾約見李國寶協助調查,惟遭對方拒絕。林質疑李國寶「講大話」,又指李的說法對廉署不公道,建議廉署澄清及繼續採取其他手段調查。
林卓廷表示,有廉署職員得知李國寶指署方從未找他錄取供詞的說法後感到震驚,而據他了解後得知,廉政公署在原審階段已經找過李國寶要求錄取口供,只是對方不願合作,拒絕露面。
他又表示,李國寶與案件有關,如他真誠願意為案件提供資料,廉署不可能不找他協助調查。他指,李國寶的說法對廉署極不公道,廉署應澄清並繼續循其他途徑調查李國寶。
對於有報道引述李國寶稱,忘記為何會收取曾鮑笑薇20萬元,林卓廷認為李的說法難以理解︰「曾太角色咁敏感,除非佢哋有頻繁錢銀往來,唔係點會唔記得!」
林卓廷認為,廉署須說明是否會有下一步行動,包括對相關人士發出拘捕令和搜查令,又提到可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14(1)D,規定嫌疑人之外的知情人士回答問題及提供有關資料,如有人刻意誤導廉署,即屬違法,廉署可採取更果斷手段處理。他又指,就算案件正在上訴過程中,廉署亦必須回應。
就有關情況,廉政公署回應查詢指:「由於本案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涉及上訴程序,廉署不宜作任何評論。」而李國寶擔任主席的東亞銀行集團亦表示無可奉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