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案】控方審訊再揭曾蔭權與李國寶的巧合關係
前特首曾蔭權被指收受了東海集團3百元豪華裝修,但聆訊中卻不時觸及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以及他與曾氏夫婦的關係。今次重審更提及曾一次歐遊期間,隨行保安員得曾一名朋友的贊助,也能入住高價酒店。雖然證人們均稱不知付款者是誰,但控方卻指曾該次歐遊,碰巧李國寶又在同期離港,主控官David Perry在結案陳辭時大膽推斷該贊助人,極有可能就是李國寶。
懷疑李國寶贊助曾保安員旅費
庭上透露,曾氏夫婦於2010年7月29日至8月7日,曾到訪西班牙及英國,期間入住巴塞的Hotel Arts,及倫敦的The Berkeley酒店,隨行保安員也入住同一酒店,但其實該酒店的費用是超過保安員的津貼。
該保安員曾向特首辦請示,指曾的一名朋友願補貼他宿費差額,問他們能否接受。特首辦經考慮後認為曾的朋友只是出於好意,不構成利益衝突,讓保安員接受。
惟控方指,李國寶也於同年 7月28及8月8日離港,即早曾一天出發,遲一天回港。主控官David Perry QC質疑,李國寶大有可能就是為保安員支付宿費差額的贊助人。
同日東亞總行提存35萬
控方在一月聆訊中,已指曾氏夫婦及李國寶過從甚密,並指曾與李在2010年11月7日曾一同由澳門返港;另外,同年7月16日,李國寶曾在東亞銀行總行開出35萬現金支票,並叫秘書提取現金,半小時後,曾太在同一分行,存入同一金額的現金;數天後,曾太又開了一張20萬元支票給李。
控方直指,現在已是21世紀,電子交易頻繁,為何還會有人用大額現金往來,質疑只為不想被追查得資金的流向。
李國寶亦是雄濤的股東
控方不住在聆訊上提及他,因控罪提到當時正申請數碼廣播牌照的雄濤廣播有限公司,李國寶也是主要股東。
但李國寶並非本案證人,廉署亦沒有拘捕過他。廉署執行處處長余振昌在上次審訊時提到,廉署在調查該35萬元時,曾考慮找李查問,但余解釋,以他的經驗,如要為李國寶錄口供,需要在警誡下進行,但他相信李不會合作提供有關資料,故打消這個念頭。
辯方稱指控純屬揣測
但辯方卻指控方的說法存全屬揣測,並無實質證據支持,又指特首也有權交朋友,不能假設政客就是講大話,與特首交朋友就是為了貪污,從而就認為曾有犯罪。
東亞銀行亦有一名經理上庭作證,他說據他所知,李國寶並無網上銀行戶口(ebanking account),故亦不會在網上轉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