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遠向梁振英掟三文治案 普通襲擊罪成即時入獄三周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涉向時任特首梁振英掟「臭魚」三文治,卻誤中在梁身後的總督察案,吳早前在西九龍法院否認普通襲擊罪,並指梁當時表情「得戚」對他笑,似對他說「放馬過來」,又強調只是想把三文治「拋」給梁,未想到梁沒有接,反而避,更誤中他人。裁判官今(31日)裁定吳普通襲擊罪成,並即時入獄三星期。吳即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裁判官批准吳以1000元現金保釋外出。
被告吳文遠(40 歲)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指他去年9月4日在中區羅便臣道高主教書院外,襲擊署理總督察劉泳鈞。
對香港不公「睇唔過眼」選擇為弱勢發聲
吳文遠獲知罪成後求情時稱,他出身於深水埗基層,在澳洲讀書後回港從事跨國企業的財務顧問,現在義務出任社民連的主席,因為「睇唔過眼」香港的不公不義,選擇為弱勢發聲。相反,梁振英則選擇為專制政權服務,拉攏黑社會,不顧一切做特首,對貧窮長者置之不理。他形容「10個老人家中有4個活在貧窮中,他們連基本生活尊嚴都無,一份三文治可以係奢侈品」。
吳:若向權貴示威需重囚 我無所謂
吳庭上說:「涼薄執政者無視社會疾苦,能為社會做點小事,我深感榮幸」,若法庭認為需判處阻嚇性刑罰,吳直言任何量刑不會阻嚇到他,又稱:「一份軟冧冧的三文治,同掟玻璃係完全不同層次的傷害。如果向權貴示威需判重刑,我無所謂。」
傳召梁只為叫他面對社會
吳最後指若政府不理整體社會福祉,不理市民死活,人民的最後途徑唯有反抗,他指未來人民只會更有決心、更有智慧和更團決反抗暴政。有記者庭外問他,有否後悔傳召梁振英作供,吳表示全無後悔,他的用意只是要梁出庭面對社會。
官稱不認為梁會接著該物件
裁判官蘇惠德在裁決時分析,雖然吳文遠認為梁振英當時笑臉迎人,表情似乎在示意他「放馬過來」,但觀乎二人的交情,他們既非朋友,過去只在示威現場見過面,蘇官不認為梁振英會在不清楚吳丟來甚麼物件時,接受該物件,吳的說法只是「合理化他的行為,為自己開脫」,裁定吳非誠實可靠證人。
誤中副車也有罪
另一方面,梁振英作供時聲稱不知道突如奇來的物件有沒有傷害性,案發時不敢貿然去接,蘇官認為他的說法誠實可靠。既然梁供稱看不見誰人投擲三文治,亦沒有用表情默許吳這樣做,吳的行為是要用三文治掟梁示威,但「誤中副車」掟中旁邊的署理總督察。雖然吳只想掟梁振英,沒有犯罪意圖去掟署理總督察,但基於「惡意轉移」的法律原則,仍可裁定吳普通襲擊罪成。
法庭不容許非法手段宣洩不滿
雖然吳文遠明言任何刑罰都不會阻嚇到他,但蘇官指如有任何人不滿政府政策,以非法手段宣洩不滿,法庭需判以阻嚇性刑罰,否則其他人會仿效,為香港的公職人員帶來威脅。由於吳不要求法庭索取社會服務令或感化報告,蘇官在無其他減刑因素下,判吳入獄3星期。
梁稱曾被人擲玻璃杯 見人擲物會特別小心
控方案情指,案發當天是立法會選舉投票日,當時仍是特首的梁,一早到票站投票,卻遇上吳到場示威,吳並向他掟了一份三文治,梁及時縮低,結果三文治意外擊中梁身的一名總督察。
控方並未有傳召梁振英作證,但吳卻要求梁以辯方證人身份出庭,梁稱當天沒有看到誰人向他擲物,更看不到吳文遠,又指當時只想著要盡快進入票站,因為之前試過在立法會被人掟玻璃杯的經驗,故見到有人擲物會特別小心。他強調被掟三文治,當時心中一驚。
吳指梁當時「笑口噬噬」
吳文遠自辯時稱,當天買了兩份三文治,其中一份準備示威時交給梁振英。在他與梁距離10多米,他取出三文治準備示威,即有3至4名警員撲向他。吳憶述梁振英當時表情從容,「笑口噬噬」,之後梁與他有眼神接觸,梁看著他笑,樣子「得戚、戚眉戚眼」,令他覺得梁「好似叫我放馬過嚟咁」。
吳稱想拋三文治給梁
吳又解釋當天並非有心掟中梁振英,亦無意攻擊他。他看準梁振英頭部上方,刻意用拋物線把三文治輕輕拋給他,按常理梁振英一伸手便可接到,不合掟中他的臉部和頭部,但吳預料不到梁振英會「咁縮骨縮低」,令三文治擊中署理督察。
案件編號:ESCC70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