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周報】港府政改新聞公告 曾時代多提民主 梁時代強調愛國

撰文:葉天佑
出版:更新:

香港回歸以來,經歷過兩度政改,記者下載兩次政改期間的所有新聞公告,分析了公告用詞的變化,以找出兩次政改政府的推銷字眼有何不同。政府的新聞公告內容,由政府新聞處撰寫,包括官員和傳媒、議員在公開場合及立法會的問答,亦包括政府的聲明和通告等。

政府近年經常強調《基本法》。(資料圖片)

分析顯示,兩次政改年政府都常提及「普選」一詞,另外「基本法」一詞的出現率,亦同步上升,反映政府在強調政制改革同時,往往同時強調基本法。

不過,在2009至2010年度,當年政府修改立法會與特首產生方法,「民主」一詞經常出現,原因相信是當年的方案,新增了超級區議會界別,政府狂銷這可以增加立法會的「民主成份」,說服部分泛民轉軚支持,令「民主」一詞出現率相對狂升。

不過,到了2014年至2015年度,「民主」一詞被提及的次數只微升,反之,但在政改年的前一年,「愛國」一詞的出現頻率則比往年狂升十多倍,反映第二次的政改,政府的側重點大變,由推銷「民主成份」,變成高舉特首必須「愛國愛港」為先。

佔領後不斷提「依法」「法治」等詞

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在去年法律開啟典禮時曾表示港府「近年沾染了一種語言習慣,在解釋它所做的所有事情時,都以『依法』作為開場白……開口也『依法』,閉口也『依法』。」(資料圖片)

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在去年法律開啟典禮時曾表示港府「近年沾染了一種語言習慣,在解釋它所做的所有事情時,都以『依法』作為開場白……開口也『依法』,閉口也『依法』。」

數據反映,由佔領運動開始,港府的而且確明顯多提了「依法」與「法治」兩詞,甚至「法律」、「違法」等字眼亦不斷上升,令人聯想到石永泰所言的情況:「事實上,過分強調民眾必須『守法』(而對其他元素避重就輕或隻字不提),往往是極權政府的特徵:熱衷於利用法律作為整治民眾的工具,而不是用法律約束自己管治的方式。」

政府新聞處回應稱,在使用中文時,包括選詞用字,除參考公務員事務局轄下法定語文事務部所編制的參考資料外,亦會考慮用詞是否準確、文理是否通順、語意是否清晰,並避免出現與政府公文或法例字詞不一致的情況,但沒有用詞使用頻率的統計數字,又稱用詞使用頻率高低,與政府是否重視某項政策無關。 

更多精彩內容,詳見逢周五出版的《香港01》周報,請即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