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徐麗泰:國歌法需有追溯力 有人覺侮辱國歌好好玩、判監會知驚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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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今日(22日)出席無線電視節目《講清講楚》時表示,《國歌法》如同「辣招」、稅收等草案,可事先說明會於某日開始生效,如有足夠理由,需有追溯力;而本地立法不需要進行公眾諮詢,因反對派不論如何都會提出反對。
她又指出,現時有人做出侮辱國歌行為,是別有用心;亦有人覺得侮辱國歌「好好玩」,因為他們仍然「未知驚」,但相信當有個別人士因此被送上法庭和判監,他們就會「知驚」。
《國歌法》上月在全國人大常委通過後,預計於本月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本地立法工作最快將於下月初啟動。范徐麗泰表示,《國歌法》在本地立法時,可參考其他有追溯期的條例草案,「這些法例草案拿出來時已說明通過後會在某日期生效,正如很多稅收,辣招、稅收都是公佈後即刻生效,通過後才返回頭」。
她強調,如用正常方法審議《國歌法》,可能不需要設「追溯力」。但她又稱,自己不是這方面專家,「我不敢說一定沒有追溯力,因要視乎情況,若有足夠理由,就需有追溯力。」
被問及是否擔心《國歌法》設追溯力會令市民反感,范徐麗泰稱,「促進互信,不是全面投降就做到」;她又指有人噓國歌,是「覺得好好玩」或「別有用心」,當法庭判處有關人士監禁後,他們便會「知驚」,這才可阻嚇侮辱國歌的行為。
全面管治權與高度自治權無衝突
范徐麗泰又提到國家主席、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中共十九大工作報告中指要牢牢掌控港澳全面管治權的言論,她稱,一國兩制中,一國的「國家」是高於港澳的「兩制」,但不表示國家高,港澳就受損,她指,中央對港澳全面管治權與特區高度自治權兩者沒有衝突,但20年來不斷有人將特區自治權無限擴大,甚至提出「港獨」,中央需申明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