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手記】記者龕場大鬥法互偷拍 條文艱澀公眾難消化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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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蝸居難求,百年歸老後的陰宅亦難求。過去多家骨灰龕場被揭霸官地發展,惟《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幾經波折兜轉終於通過,但問題卻未見消減。《香港01》記者近一個多月來,追查大嶼山西來意苑與中介公司,涉合謀違規買賣龕位,跟進期間屢遇難題,除了要搜查各人之間的關係,放蛇期間亦被對方反偷拍,倘整個採訪過程稍有不慎露出馬腳,系列報道相信已難產胎死腹中,違規龕場的手法可能一直長埋黃土之下。

記者採訪期間發現疑點重重。(香港01記者攝)

要誕生今次的報道,一切源於苦主的投訴。事緣不少市民都會預先買龕位,為身後事早作打算,但《條例》生效後卻產生另一個問題:違規龕場倘已收錢,日後又未能合法經營,消費者如何保障自己?有西來意苑的苦主擔心龕場將來不能取得牌照,更甚是龕場一旦倒閉,自己付出的大筆金錢便化為烏有。接觸過苦主後,記者再進一步想起,究竟《條例》生效後有親友逝世,有龕位但未能「上位」,該怎麼辦?帶着這個你我都關心的疑問,記者接洽了西來意苑的中介公司,言談間提及龕位買賣問題,對方竟然多次表示,二手買賣龕位是可以的。事實上,新《條例》規定在取得牌照前,龕場營辦商不可出售或新出租龕位,究竟為何中介公司的說法有出入?記者遂決定追尋真相。

圖左為中介公司經理梁先生;圖右為中介公司股東周詠華。(香港01記者攝)

記者佯裝有意為親友購買龕位,與中介公司代表、龕場職員見面4次,並到龕場視察環境。每一次對方亦以不同的文件、「專業」術語極力游說,例如提供龕場的地契、環保署、城規會、消防等相關文件,聲言龕場獲發牌的機會大,並強調若不獲發牌便會退錢。中介公司股東更表示:「只是幾十萬元,龕場唔會咁冒險(不退錢)」。

李曼娜(圖左)為來耀有限公司股東之一,持有6成股份。蕭先生(圖中)是來耀經理,曾協助中介公司股東周詠華接載記者到西來意苑,簽約時亦是來耀有限公司代表。(香港01記者攝)

與龕場負責人互相偷拍

中介公司一直抱持半信半疑的態度與記者接洽。面對記者質疑中介公司以甚麼身份售賣龕位,對方亦非順攤照答,不斷「反套料」,詢問記者從何得知其聯絡方法。此外,記者在參觀龕場的過程中小心翼翼偷拍,龕場負責人同時擺出古怪動作,長期把手放肚前,拿着電話,直至「咔嚓」一聲響起,對方可能得知事敗,即表現尷尬,稍微放下電話。無論如何,龕場及中介公司與記者「交手」多次,終相約到律師樓簽約,他們擬定的合約內容才得以曝光。

佯裝買家搜集證據、加上熟悉公司查冊的同事協助,並向律師請教,報道得以出街。《香港01》獲得的食環署回覆是,如署方人員執法時懷疑有人非法營辦私營骨灰龕場,會展開調查,如有充份證據,會向違例人士提出檢控。

規管私營骨灰龕場的條例生效,是希望市民的消費權益獲得保障。不過,龕位買賣的法律條文極為艱深,即使記者已準備好資料與龕場方面「交手」,但親身感受到當中的程序複雜無比,理解需時,若是為親友心急「撲」龕位的普羅市民,又豈能在短時間內輕易消化,作出明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