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四議員】劉小麗、梁國雄正式提上訴申請 長毛:多謝香港人
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因宣誓風波遭高等法院裁定宣誓無效、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四人上訴期限於今日(11 日)屆滿。梁國雄和劉小麗今午於高院門外宣布,已把上訴狀交予高院、入稟上訴,兩人又於現場向公眾鞠躬,表示對港人致謝。
梁國雄稱,認同現時的處境與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沒分別,但仍對官司有信心,「如果不覺得會勝出(官司),就不會上訴」。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表示,當局會先檢視誰人提出上訴,然後待整個司法程序完成後,由選管會按法例籌備相關補選工作。
二人上訴書指原審裁決錯誤及程序不公
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遭高等法院裁定宣誓無效,泛民近日達成共識合力籌款160萬元支持劉小麗上訴,而梁國雄早前亦獲批法援,兩人於今日(11日)正式入稟高院提出上訴。根據兩人呈交的四份上訴通知書,均要求撤銷原審裁決,理據主要針對全國人大釋法,不是真正及合適的解釋《基本法》第104條,不屬附件。另外強調被選權是民主社會核心的重要權力,宣誓是政治行動,多於法律後果,認為原審裁決是錯誤及程序不公。
根據「長毛」的兩份上訴通知書,他首先針對人大常委會於2016年11月7日的釋法,並未按《基本法》及中國憲法規定,真正及合適解釋《基本法》104條。而在普通法上釋法不享有追溯力。
另外釋法扭曲了《宣誓及聲明條例》,認為民選立法會議員須合適作出立法會誓言,不遵從便有即時後果。
長毛亦指,原審法官作出錯誤裁決,包括沒有確保宣誓時保持程序公平、並質疑監誓者在無指引下如何採取「依照法律規定」,而且原審法官無採取刑事審訊標準的舉證、或比較嚴謹舉證方法、更限制其言論自由、公眾事務參與權利等。
至於劉小麗的上訴論點,亦有針對釋法可否解釋「拒絕及忽略」作出誓詞的分別、追溯權及內地大陸法問題。
她指,被選權是民主社會核心基本權利,宣誓是政治舉動,多於法律後果,認為應該平衡不遵從宣誓的後果。原審法官將「拒絕誓言」,等同於「誓言中有疏忽」,除銷民選議員資格,沒有再參選權,兩者同樣後果。她認為原審法官此項裁決錯誤,要求撤銷裁決。
香港眾志:積極考慮派人參加補選
香港眾志林淳軒表示,羅冠聰決定不上訴,冀各界把資源留給其他上訴人士。他稱,香港眾志正積極考慮派人參加港島區補選,但強調會以大局為重,目標是為民主派重奪該區議席。
聶德權:司法程序結束才籌備相關議席補選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表示,當局會檢視誰人決定上訴後,然後檢視案件的司法程序是否已完成,在完成司法程序後,選管會會根據法例要求,開始籌備立法會議席補選工作。聶德權指出,準備工作需時約6個月,選管會在適當時間公布具體安排,而補選會按照法例及實際情況進行。
李慧琼:劉小麗眾籌上訴費是政治考慮
立法會議員李慧琼今午於立法會批評,劉小麗以眾籌形式申請上訴,是政治考慮及操作,務求使政府進行分開補選。她稱,相信選舉委員會會認真考慮,如何安排補選才是最合適。
立法會現時一共有6個議席出缺,外界估計,兩人提出上訴後,政府會把九龍西及新界東各兩席補選拆開進行,民主派有更大機會全數保住四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