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子淇父徐傳順涉賄賂海域化工執董案 控方突撤銷控罪當庭釋放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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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傳順(中)庭外表示,感謝女兒徐子淇的夫家幫忙。(梁芷君攝)

全國政協、香港資源控股前主席黃英豪,涉與名媛徐子淇父親徐傳順及另一前董事賄賂上市公司已故高層。案件今(11日)於區域法院預審,惟控方突然申請撤銷對3人的控罪,徐父獲當庭獲放。

黃英豪(54歲)、徐傳順(63歲)及另一被告尹應能(64歲)面對同一項行賄控罪,指各人2007年11月1日,向海域化工集團已故副主席兼執行董事許浩明提供顧問職位合約,作為許在海域化工重組中協助收購的報酬。

而另一項只針對黃英豪的行賄罪,則維持檢控。控罪指他於2009年8月19日以認股權賄賂許,作為許參與收購金至尊5間附屬公司的報酬。

 

金至尊活動中,(右至左)黃英豪、 徐子淇、徐子淇父親徐傳順、恒基地產主席李兆基、徐子淇丈夫李家誠等齊齊捧場。 (金至尊資料圖片)

徐傳順:叫女兒徐子淇不要到庭 免他承受更大壓力

當庭釋放的徐傳順頓時如釋重負,他庭外指,香港法律公平公正,又感謝太太的包容及親戚朋友的支持,並點名感謝其代表大狀蔡維邦及何敦律師行,為他找來證據證明其清白。問到是甚麼證據還他清白時,徐正要開口,表示自己已知會,其律師已制止他再發言。

自徐傳順被控後,其女兒徐子淇一直未有現身庭支持,徐傳順解釋指,女兒曾要求到庭支持他,但他認為女兒到來,會令他承受更大壓力。當他得知獲撤控的消息,他表示會通知女兒,並會與家人食飯慶祝。他又指,自案件以來,一直與家人有很多溝通,包括與子淇的夫家,又為他介紹律師。

第三被告表示會就訟費作申請,但控方表示有爭議,雙方同意待審訊完結後才處理。

仍被控一項行賄罪的黃英豪則表示將向法庭提出永久終止聆訊的申請,而審訊則定於10月31日。

黃英豪(右)、徐子淇父親徐傳順(左)其中一項行賄罪獲撤銷。藝人陳慧琳(中)曾任金至尊代言人。(金至尊圖片)

案件編號:DCCC19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