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摩天輪】發展局長黃偉綸:繼續營運及限期前交吉機會不大

撰文:黃雅盈 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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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中環海濱的摩天輪上月底於無預告下停業,引來不少市民及遊客不滿。新舊的營運商仍然商討買賣細節,若雙方始終未能達到共識,舊營運商就必須在10月31日限期前將摩天輪拆卸。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表示,原有的營辦商須在限期前將土地交還予政府,但拆卸摩天輪需時約兩個月,所以相信營辦商要繼續營運摩天輪,又要在限期前交吉的機會不大。
發展局指,新營辦商The Entertainment Corporation Limited在技術建議提及,興建一個直徑55米高的摩天輪,且票價方面有顯著優勢,符合相關要求。

黃偉綸(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中環海濱摩天輪至今「前途未卜」,發展局在回覆查詢時指,新舊營辦商一直就買賣摩天輪和用地內的其他設施商討,一旦未能達成協議,現時的營辦商須於下月31日或之前完成用地內的拆卸和復修工程,以便摩天輪用地可交予新營辦商,即摩天輪有機會拆卸。

黃偉綸在出席活動時回應稱,政府在事前有協助新舊營辦商溝通,但雙方未能夠就購買現有的摩天輪達成共識,所以原有的營辦商需要在10月31日的限期前,將土地交還予政府,惟因拆卸摩天輪需時約兩個月,故此他認為營辦商要繼續營運摩天輪,又要在限期前交吉的機會不大。

他又指,現階段不評論兩間營辦商的商業行為,而他們之間的商業討論,屬其商業項目或決定等,政府是不會介入和干預,倘若兩間公司最終的討論上沒有有結果,政府無論如何都需要交出土地,讓新的營運者進場。

發展局昨(3日)指,新營辦商The Entertainment Corporation Limited的技術建議中,包括興建一個直徑55米高的摩天輪。(資料圖片 / 林若勤攝)

發展局隨後補充指,中環新海濱摩天輪用地新短期租約於去年11月公開招標,並於今年5月23日公佈中標結果,新營辦商The Entertainment Corporation Limited的技術建議較其他投標者優勝,尤其在票價方面有顯著優勢。發展局表示,標書要求參與投標公司或機構的負責人,在過去十年內擁有最少十二個月策劃、營運及管理摩天輪,或附帶機動遊戲機的主題樂園或嘉年華會的經驗。而新營辦商的負責人符合有關要求。

發展局透露,新營辦商的技術建議,包括興建一個直徑55米高的摩天輪,而租約條款容許新營辦商可繼續使用現有摩天輪。不過,因為商業決定,局方沒有規定新營辦商必須使用現有摩天輪。發展局續指,已收取新營辦商六個月的租金作為保證金,並一直與新舊營辦商保持聯絡,協助過渡事宜,但局方沒有參與雙方的商業討論,不評論過程中牽涉的商業操作和財政安排。

由於舊營辦商Swiss AEX Holding Limited投標失敗,發展局指,他們須於10月31日或之前完成用地內的拆卸和復修工程,以便摩天輪用地可以交予新營辦商。對於舊營辦商曾向政府要求恢復營運,局方表示,除非對方已與新營辦商達成協議,原地保留摩天輪,有責任開展工程,以便按時交還用地。而政府已按舊營辦商的申請,批出與拆卸和復修工程相關的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