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市民投訴商台、新城Uber廣告涉誤導 通訊局裁定投訴成立
撰文:黃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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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事務管理局接獲11名市民投訴指,商業電台及新城電台於去年5月至9月期間,播放多個Uber廣告,鼓勵巿民成為Uber司機以及使用服務,惟未有提及無牌載客取酬的法律風險,涉及誤導成分,通訊局經調查後裁定投訴成立,並分別對商台及新城發出警告及強烈勸諭。
裁決指商台播出的四個版本廣告,內容鼓勵駕駛者成為Uber司機,以賺取額外收入。通訊局指出,其表達手法涉誤導聽眾,以為無須取得出租汽車許可證或備有第三者風險保險,便可合法提供服務,違反《電台廣告守則》,故對商台發出警告。
至於新城電台播放的廣告中,聲稱司機及乘客受環球保險保障,通訊局認為可能造成誤導,持牌人應有充分理由懷疑廣告內客的真確性,因此裁定投訴成立,發出強烈勸諭,要求嚴格遵守《電台廣告守則》。
此外,通訊局裁定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及《光明頂》,有節目主持在上述節目中評論當時的候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所面對的困難,該名主持認為候任行政長官須尊重前任行政長官及她的主要支持者,並以「江湖」規矩作比喻。
裁決指黑社會術語未為大眾普遍接納,使用該術語既非必要,亦非基於節目的編輯需要,因此裁定投訴成立並發出勸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