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震遠被捕】曾住淺水灣豪宅月租17萬 破產後遷跑馬地太太交租

撰文:張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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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入詐騙的前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多年來鍾情豪宅,早年報住富豪名人聚居的中半山嘉慧園和西半山豪宅明珠台。後搬到3000多呎淺水灣道115號豪宅,有近百呎露台,擁淺水灣無敵海景,月租約17萬。
欠薪案判決後,張震遠一家四口繼續租住淺水灣豪宅,後搬至跑馬地,由張妻駱晶瑩及外家負擔租金。

商交所捲入財務困難及商業罪案,大股東張震遠最終下馬。(路透社)

翻查公司註冊處及物業資料庫,未見張震遠及妻子駱晶瑩過去持有物業,據二人的公司所報住的地址,他們並非業主。綜合傳媒報道,張震遠曾以每月17萬元租金租住淺水灣大廈單位,亦有報道指他同時租住另一相連單位,予其母親及胞妹居住,長達3年,以此計算,3年的租金超過1200萬元。

太太為地產經紀

2015年欠薪案判決後,張震遠一家四口繼續租住淺水灣豪宅,裁判官後來曾質疑他欠薪後仍住豪宅,批評他無優先處理欠薪一事,無真誠悔意。其後張震遠搬至跑馬地,他在法庭上表示該單位由太太駱晶瑩負擔租金。

駱晶瑩早年在美國最大的地產經紀公司Coldwell Banker做房產代理,業績出色,曾獲公司金獎。回港後一直做家庭主婦,直到近年重操舊業。駱晶瑩的公司頁面顯示其服務範圍定位高端豪宅,包括半山、南區、山頂、跑馬地及九龍塘。

紅色箭嘴為張震遠一家曾租住的淺水灣大廈豪宅。(Google 3D地圖)
曾在美國做地產代理的張妻駱晶瑩重操舊業,在港做起地產代理,經營豪宅物業。(網上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