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社工涉多次與13歲女童性交 案件將轉介區院審理 准保釋候訊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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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歲駐校男社工涉在3年前多次與13歲女生性交,並拍攝影片,被控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等7罪,今(2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4日再訊,待轉介區域法院審理。被告准以2000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及不准離港。

被告王樂天(38歲,報稱駐校社工),被控6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及1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案發於2021年6月至2022年9月,事發地點包括北角孔雀道60號明園大廈兩個單位及北角富薈炮台山酒店。

據悉,女童曾於被告工作的學校就讀。而翻查註冊社工名單,未有顯示被告的姓名。

案件編號:ESCC 340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