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油|長遠煙草政策關注組:針對不同成癮製品制定有效公衛政策
撰文:凌益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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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販將醫用麻醉劑「依托咪酯」混入電子煙彈後推出的「太空油」,是禍害深遠的新興毒品,但在法律上仍然只屬「毒藥」。保安局最快將於明年首季修例嚴禁「太空油」,有意見支持一併禁止「電子煙」。精神科專科醫生黃宗顯和長遠煙草政策關注組認為,不應綑綁式處理,而應針對不同成癮物質制定有效的公共衛生政策。
「依托咪酯」是受《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管制的麻醉劑,即屬法定「毒藥」,非法銷售或管有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毒販將「依托咪酯」混入電子煙彈後製成的「太空油」,極速成為本港青少年最常吸食的新興毒品,產生幻覺、麻醉、抽搐、肌肉痙攣、運動不協調,臨床上甚至出現交通事故、遭人性侵、意外身亡等個案。保安局現最快明年首季修例,把「依托咪酯」納入受《危險藥物條例》規管的「毒品」,令非法供應或吸食的最高刑罰提高至罰款100萬元和監禁7年,而非法販運更會被處罰款500萬元和終身監禁。
長遠煙草政策關注組和精神科專科醫生黃宗顯支持特區政府從速立法禁止「太空油」,但對於有意見提出一併打擊「電子煙」,則有所保留。黃宗顯認為,「吸毒」和「吸煙」是兩種不同行為,應該予以區分:既要加強公眾對「太空油」禍害的認知,也要避免在公眾討論時造成渾淆。長遠煙草政策關注組盧啟律也不滿吸引行為被「吸毒化」,希望特區政府參考內地及國際做法,適時審視對新型煙草產品的規管政策,而非完全禁止。
黃宗顯提醒,濫用「依托咪酯」有機會導致成癮,需要醫生專業評估診治、戒毒治療和心理支持等,並由社工和專業機構提供諮詢和輔導服務。他和關注組都建議,政府應加強為太空油吸食者提供戒毒治療、心理支援、康復和輔導服務,幫助他們擺脫毒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