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金山自辯|婦科教授指許曾邀合作研究 認研究方法有變或被終止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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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大學醫學院前副教授許金山涉用瑜伽球毒殺妻女案續審,許金山今(18日)傳召辯方專家證人,中大婦產科時任部門主管黃志超教授作供。黃供稱,許於案發時擬邀請他參與治療一氧化碳中毒病人研究。黃同意,若許的活兔一氧化碳實驗被發現研究方法有變動,會被終止實驗及須交由內部委員會跟進。

中大時任婦產科時任部門主管黃志超被傳召作供,承認許金山曾邀他作一氧化碳實驗。(陳曉欣攝)
許金山案發時是中文大學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副教授,他早前自辯時稱,原本計劃有一個宏大的研究計劃,但沒有與他人談及。(資料圖片)

有研究向孕婦輸氧會破壞母子細胞

許金山傳召中大婦產科時任部門主管黃志超為他的辯方證人。黃稱,他在2002年首次與許合作研究,分析異構前列腺素,研究發現為孕婦輸氧會破壞母子細胞,論文曾獲英國頂級期刊刊登。案發時許擬邀請黃參與治療一氧化碳中毒病人的研究,本案的活兔實驗屬該研究的前期階段。

若計劃書不斷修改會阻礙進展

許早前證供指,進行動物實驗需向動物倫理委員會提交實驗計劃書,但許的實驗未獲准許進行。許今問黃就本案的活兔實驗而言,如果計劃書須不斷修改再提交代審,會否阻礙研究進展。黃同意。

若改研究方法或會被勒令停止實驗

許又問,若研究員在突擊檢查中被審查員發現研究方法有變動,例如改變抽血使用的導管等,會否構成麻煩。黃指審查員會勒令停止實驗,並上報內部委員會,根據嚴重性作出跟進。

被告許金山,案發時53歲,在中大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副教授。他被控2項謀殺罪,指他於2015年5月22日謀殺妻子黃秀芬(47歲)及次女許儷玲(16歲)。

案件編號:HCCC38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