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東主詐騙銀行批出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逾380萬 判監38個月

撰文:倪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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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中小企東主,誇大申報公司僱員人數及薪酬開支,詐騙一間銀行批出「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逾380萬元,被告今日(12月3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8個月。廉署引述法官判刑時指,案件性質嚴重,斥責被告有預謀地犯案,詐騙金額龐大,如被告的行為沒有被揭發,其詐騙會持續。

總計起訴6名中小企東主詐騙貸款1900萬 半數罪成已判監

廉署表示,早前接獲貪污投訴,經調查後揭發上述詐騙「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的違法行為,分案起訴六名中小企東主,涉及詐騙金額共約1,900萬元。六名被告中除本案被告外,二人已認罪,早前分別被判囚24個月及22個月。另外三名被告的案件,分別於明年2月至5月進行答辯、審訊及裁決。

廉署表示,就這宗案件,法官指被告被定罪判監實屬咎由自取。法庭以監禁45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在案件開審後才承認控罪,只能把刑期扣減15%,考慮其他求情因素後,最終判刑38個月。

廉署表示,一直致力維護香港的廉潔營商環境,並為不同行業提供誠信培訓,提醒業務經營者切勿以貪污或不法手段營商。中小企經營者可瀏覽香港商業道德發展中心「中小企及初創」專題網頁內的防貪資源了解更多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