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上推六旬婦落地 女乘客認罪賠償顯悔意 官勸公眾勿再公審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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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銀行櫃員乘搭215X巴士時,以背囊霸佔身旁座位,其後一名六旬婦想坐在她身旁,她不滿對方阻着她放背囊起爭執,下車時又嫌老婦動作緩慢而把她推倒,女車長追截時亦遭她多次腳踢。女櫃員早前承認普通襲擊及襲擊他人致受傷兩罪,今(28日)被判社會服務令100小時,另賠償每名事主5000港元。女被告與六旬婦在巴士爭執過程,被乘客拍下,並放到互聯網引起公眾討論,裁判官今判刑時特別提到,被告是個有悔意及知錯的年青,勸喻各界不要再公審她。

女被告陳靄婷求情稱因祖父病危,心情焦急才犯案。(資料圖片)

女被告案發時正趕往見病危祖父

女被告陳靄婷(28歲)求情時指,她月入1.2萬,3000元作為家用,真心悔改,及主動要求與患病外公同住,方便照顧,外公最終在案發後2天離世,案發時被告正時憂慮外公、心急而犯案,並主動提出向每名事主賠償。

官認為應給女被告機會

裁判官閱過感化官報告後,相信被告為人孝順,品格良好,因家事而犯案,而事實上外公亦於案發後數天離世,決定予以機會。裁判官形容被告是有悔意及知錯的年青人,又勸喻各界不要再公審被告。

被告與乘客推撞再踢傷女車長

案情指出,被告於今年5 月7 日乘坐215X號巴士時,鄰座64 歲事主郭雪芳投訴被告的背包霸佔了她半邊座位,其後被告準備下車並要求郭讓路,但郭動作緩慢,被告遂輕推郭的肩膀,郭因而倒地,被告見狀下車離去,巴士司機吳小蓮即下車追截,其間被告用力推開吳,重複用腳踢吳,直至被告失足倒地,才被吳制服。

被告在警誡下否認襲擊郭,表示「可能我個袋撞到個阿婆」,又聲稱因吳拉扯她,她才反抗,聲稱沒攻擊吳。

案件編號:KTCC103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