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房屋局展開兩個月諮詢 業主出租不合標準單位需負刑任

撰文:倪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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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決定取締劣質劏房,房屋局今日(2日)公布就「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展開為期約兩個月的持份者諮詢。

「簡樸房」規管制度的諮詢文件載述了具體建議方案和細節,並已上載至房屋局網頁。持份者可於明年2月10日或之前透過電郵(bhu_consultation@hb.gov.hk)、傳真(2129 3829)或郵寄(九龍何文田佛光街33號房屋委員會總部房屋局分間單位專責小組)提交意見。

簡樸房|施政報告提出逐步取締劏房,訂立「簡樸房」概念為合規劏房登記。(立法會文件)
簡樸房|「簡樸房」至少有一扇可開啟的窗戶,須面向街道、通道巷、庭院、半圍封天井等。(立法會文件)
簡樸房|圖為不合標準的「簡樸房」窗戶,面向四邊圍封的天井。(立法會文件)

房屋局發言人表示.,本屆政府提出多項「提速、提量、提質、提效」的措施,大幅提升公營房屋供應以滿足長遠需求,加上「簡約公屋」和過渡性房屋填補短期供應缺口,合資格市民可以更快「上樓」。「這為我們逐步處理劣質『劏房』這個『老大難』問題提供底氣。」

發言人稱,行政長官李家超在今年的《施政報告》宣布以立法方式制定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的出租制度,合符標準的單位將名為「簡樸房」,這個規管制度為告別劣質劏房踏出了重要的一步,而適當的規管亦會讓出租單位在較合理和安全的環境下,滿足市場的需求。

為提供衛生的居住環境,每個「簡樸房」須設有獨立廁所。(社協提供)
簡樸房|施政報告提出逐步取締劏房,訂立「簡樸房」概念為合規劏房登記。(立法會文件)

政府建議將來可出租的分間單位必須符合一系列的最低標準,業主如將不合標準的單位出租便要負上刑事責任,而租客則不涉及法律責任。為有序推展「簡樸房」規管制度,政府計劃設立登記制度,讓現存出租分間單位進行登記,並設有寬限期,讓已登記的分間單位業主在合理時間內進行所需改造工程,並申請認證成為「簡樸房」。新進入市場的分間單位則必須先申請認證為符合標準的「簡樸房」,才可以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