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長者院舍券計劃 有機構多收消耗品費 社署須加強審視

撰文:洪戩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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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今日(27日)發表新一份審計報告,審查社署的長者院舍照顧服務券計劃, 認為需要確保認可服務機構符合收取消耗品項目費用和附帶收費的規定。報告審視了30名院舍券持有人,在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間的相關記錄,發現其中6人被以高於價目表所示價格收取消耗品費用,涉及2間認可服務機構,多收的費用總額為2,703元每人介乎68元至1,871元不等。

另外,根據社會福利署指引,院舍券辦事處的助理社會工作主任會進行服務監察探訪,以監察院舍券計劃向院舍券持有人收費等情況;安老院牌照事務處一般亦會特別為院舍券計劃進行巡查,以監察認可服務機構符合其他範疇規定的情況;惟上述兩項巡查已分別逾期3至723天不等和3至216天不等。社署回應指,兩項巡查受2019冠狀病毒疫情影響。

審計署今日發表新一份審計報告,在「長者院舍照顧服務券計劃」項目中,指出計劃正拖延對院舍的監管。(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2017年,社會福利署推出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讓長者可自由選擇及轉換入住參與院舍券計劃、作為認可服務機構的安老院,並讓負擔能力較低的長者獲得較多政府資助。

社署人員須探訪院舍 監察院舍券服務 惟逾期最長723天

審計報告指,根據社會福利署指引,院舍券辦事處的助理社會工作主任會進行服務監察探訪,以監察院舍券計劃向院舍券持有人收費等情況;安老院牌照事務處一般亦會特別為院舍券計劃進行巡查,以監察認可服務機構符合其他範疇規定的情況;惟根據社署為2021-22至2023-24年度期間進行的服務監察探訪和巡查編製的清單,上述兩項巡查已分別逾期3至723天不等(平均為232天)和3至216天不等(平均為41天)。社署回應指,兩項巡查受2019冠狀病毒疫情影響。

兩服務機構多收消耗品費用 涉6名院舍券持有人 介乎68元至1,871元

報告又指,根據服務協議,認可服務機構可向院舍券持有人收取院舍券服務範圍以外的實報實銷消耗品項目費用和附帶收費。審計署審視了30名院舍券持有人(即3間認可服務機構各10名),在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間的相關記錄,發現有可予改善之處,其中6名院舍券持有人(涉及2間認可服務機構)被以高於價目表所示價格收取消耗品項目的費用(例如就鼻飼用品每月被收取2,086元,而非價目表所示的1,900元),多收的費用總額為2,703元(每名院舍券持有人介乎68元至1,871元不等)。

另外,一間認可服務機構向4名院舍券持有人、就沒有列於價目表上的消耗品項目收費(例如就特別營養飲品每月被收取2,400元),有關收費的理據並沒有記錄在案,所涉總額為34,225元(每名院舍券持有人介乎30元至22,420元不等)

報告指出,由院舍券試驗計劃於2017年推出至2023-24年度,院舍券津貼的總額約為24.244億元,惟社署需要改善處理院舍券申請的適時程度,就3,179宗已發放院舍券的申請,申請日期和院舍券發放日期之間相隔的時間介乎同日至約7個月不等(平均約為43天)。

另外,報告亦指社署需要進一步採取措施加快處理認可服務機構申請,就在2019-20至2023-24年度期間接獲並獲批的107宗認可服務機構申請中的58宗(54%)而言,完成處理申請所用的時間超過所訂時限1至234天不等(平均為68天)。社署回應,申請者出現如遲交建議價目表等所需文件等狀況,導致社署在完成評審程序方面有困 難。然而,報告指申請表格的相關核對清單中並沒有列出部分所需證明文件,如建議價目表。

社署接獲和已處理的認可服務機構申請。(審計報告截圖)

審計署亦審視了在2017至2023年期間獲批的10宗申請,在當中一些個案中,申請程序中不同階段的處理工作所用的時間超過社署所訂時限。例如在其中一宗個案中,院舍券辦事處向負責評核和監察符合空間和人手要求的情況的安老院牌照事務處提出進行實地評核,要求所用的時間超過所訂時限31天,而有關原因並沒有記錄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