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浚龍父被追2.2億案 官稱所指承諾好得難以置信 裁原告敗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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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麥浚龍(Juno)的父親麥紹棠,被指2016年向一名商人稱,他當時任主席的中建置地將被收購,遊說該商人購入股票,並承諾半年內能賺6千萬。惟商人以2.1億元購入股份後,收購告吹,股價不升反跌。商人指遭誤導,入稟向麥紹棠追討2.2億元。經審訊後,高等法院法官今(15日)頒下判辭,認為商人指稱和麥紹棠之間的口頭協調,並不存在,又指「必賺」6000萬元的承諾,回報率達57個百分比,實在好得令人難以置信,裁定商人敗訴,需支付麥的訟費。

麥浚龍(Juno)的父親麥紹棠被追2.2億案,官判原告敗訴。(朱棨新攝)
案中有提及麥浚龍,指原告吳建南若要購入股票,其中一方法是透過麥浚龍購入,但原告沒有這方面證據。(鄧穎琪攝)
麥浚龍。
麥浚龍。(IG@yatchee.studio)

原告指麥承諾必賺盈利6千萬

原告為吳健南,被告為麥紹棠。原告入稟時指麥曾作出承諾,遂於2016年初以每股0.035元,買入60億股中建置地,總值2.1億元。惟同年6月,中建置地宣布新興鑄管收購告吹。吳要求以2016年10月的收市價0.008元計算,獲賠償1.62億元的差額損失,以及6000萬元的「必賺」盈利,合共2.2億元。

認為沒有吳所稱的口頭承諾

法官在判辭指,考慮案中證據後,認為沒有吳健南指稱和麥紹棠之間的口頭協議。吳健南早前指,吳涉案時購入的股票,只可能來自麥紹棠,或是另一公司配售。法官指,吳健南未能證明其股票是來自麥浚龍,相反他購入股票時,另一公司亦正配售股票。

協議亦不合邏輯及商業原則

法官亦指,吳指稱的口頭協議,亦不合邏輯和商業原則,如根據協議,吳投資2.1億,但獲保證於半年「必賺」6000萬元,回報達57個百分比,法官指該回報率好得令人難以置信。此外,協議指若吳購入股份半年後,公司股價低於吳的買入價每股0.035元,麥個人會向吳賠償所有損失。惟法官指,公司股價於涉案時均低於0.035元,即吳購入時,已有權獲賠。法官指,此並不合理。

因法官認為沒有涉案口頭協調,因此裁定吳敗訴。

案件編號:HCA 288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