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公署拘29歲女 涉感情糾紛「起底」向服務供應商披露事主資料

撰文:陶嘉心
出版:更新: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15日)在新界區拘捕一名29歲中國籍女子,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一名女子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調查指,遭起底的女事主3年前認識一名男子,並發展男女朋友關係。其後收到被捕人訊息、聲稱是男子的未婚妻,由去年3月起,事主不斷收到不同服務供應商的來電及訊息,獲悉有人用她的身分查詢或登記約會等。被捕人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15日)在新界區拘捕一名29歲中國籍女子,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資料圖片)

私隱專員公署調查顯示,事主於2021年認識一名男子並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2022年,有一名女子透過社交媒體平台聯絡事主,指自己與該男子交往多年,並且是該男子的未婚妻。事主知悉情況後,與該男子分手。及後由2023年3月起,事主持續收到不同服務供應商的來電及訊息,因而獲悉有人在沒有她的同意下,向不同服務供應商披露她的個人資料,並用她的身分去查詢或登記約會配對、婚紗、婚宴、財務規劃、進修及移民等服務。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英文姓名、電郵地址及手提電話號碼等。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私人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