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工程判頭及工人涉向承辦商虛報工作日數 詐騙逾33萬工資
撰文:賴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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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13日)落案起訴一名工程「判頭」及一名工人,他們涉嫌虛報工人執勤紀錄,串謀詐騙承辦商多支付逾33萬元工資。該「判頭」又涉嫌在廉署調查期間,指示工人向廉署人員訛稱值勤,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二人均獲保釋,星期五(1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29歲被告潘達俊,是海冠記有限公司(海冠記)營運者;另一被告29歲羅嘉明,為該公司時任工人。兩人同樣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潘達俊另外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名,違反普通法。
廉署指,潘達俊營運的海冠記,曾獲一間玻璃幕墻工程承辦商委托,安排工人到大嶼山一個私人屋苑建築地盤裝嵌玻璃。海冠記當時聘請羅嘉明及另外10多名工人,每人日薪由1,050元至1,400元。
兩名被告涉嫌在2021年2月至4月,串謀另一名海冠記工人,向工程承辦商誇大部分工人的工作日數,並訛稱海冠記提交的工人值勤紀錄是真的,從而詐騙該承辦商向海冠記多付超過33萬元工資。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揭發潘達俊涉嫌指示羅嘉明及其他工人,虛報值勤紀錄,並要求對方每月向他歸還額外發放的工資。
潘達俊又涉嫌於2022年4月,廉署調查期間,指示其中一名涉案工人向另外三名工人轉達信息,要求三人向廉署人員訛稱曾簽署涉案的值勤紀錄表,並以「不知道」來回應廉署人員的所有提問。惟該工人認為潘達俊的指示不妥,並沒有聽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