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停業】王炳權認拖欠員工薪酬罰20萬 稱信錯人買入公司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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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健身中心California Fitness去年7月宣佈全線分店結業,母公司被入稟清盤,同時爆出欠薪,勞工處控告前股東王炳權拖欠近百名員工約114萬欠薪,王今(24日)承認全部傳票控罪,被罰款20.2萬元。王稱前年入股後才知道公司月蝕500萬,最奇怪的是部份星級健身教練月薪高得驚人,王知道公司財困後已經不斷注資3000萬救公司。裁判官亦不禁質疑王為何會注資一間不熟悉的公司,王無奈地答「信錯人囉」。

California Fitness去年突然全線結業。(資料圖片)

經營California Fitness等多間健身及瑜珈中心的J.V. Fitness Ltd前股東王炳權,被指拖欠99名員工去年5月至6月的薪金約114萬元,每位員工涉款由數千元至8萬元不等,共拖欠薪金。勞工處向王發出101張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的欠薪傳票,案件原定今日開審,王庭上承認全部控罪。

案情指,J.V. Fitness Limited在香港各區經營California Fitness、Myoga及Leap等健身中心,王炳權在2015年12月擔任公司董事,直至去年5月初辭任,並將公司大部份股份轉讓給王倫,由對方接任董事。在案發時間,王炳權以行政總裁(CEO)的身份管理J.V. Fitness Limited日常運作和員工薪酬發放,王亦是公司銀行户口的唯一授權人和管理人。

員工欠薪8千至萬元不等

被拖欠薪金的員工除了健身中心的基層職員,亦涉及管理層,包括總經理、地區營運經理、健身教練、客户服務助理、毛巾櫃台接待員、會計師等,他們的月薪由8000元至3萬元不等,部份員工以時薪計算。王炳權作為公司經理在案發時間同意或縱容公司欠薪,被判有罪。

王炳權稱為救公司注資3千萬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王炳權自幼家貧,他13歲已經做工程學徒養家,直至80年代白手興家搞工程生意,手下有超過200名員工,營商多年亦未曾觸犯欠薪罪。王原本不熟悉健身生意,純粹是J.V. Fitness Limited的前董事鄭家達邀請他入股,王見到公司旗下有多間健身中心,覺得這盤生意大有可為,注資5600萬元。

王自爆入股後,才仔細看公司的財務報表,發現公司沒有核數師,月蝕500萬元,最奇怪的是某些星級教練的人工可謂天價,甚至比王的收入更高。當時王已經騎虎難下,唯有努力找新買家,前後轉資3000萬救公司。當時鄭家達已經沒有理會公司,但王仍努力維持營運。王稱已償還大部份欠薪,餘下的37萬元可於今日下午繳清。

王炳權稱購入公司因信錯了人。(伍凱瑩攝)

裁判官聞言亦質疑,王營商多年為何會投資不熟悉的生意?王無奈地答「信錯人囉」。裁判官認為欠薪金額不算小,而且部份基層員工月入只得幾千元,欠薪會影響他們的生計。考慮到王認罪,而欠薪的時間不長,判每張傳票罰款2000元,共罰20.2萬元。

王炳權離開法庭時,記者追問他事件有沒有令他經一事長一智,他說:「過去嘅野算啦。」又說選擇認罪是因為「欠人錢要還畀人」。

案件編號: ESS864/2017- ESS96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