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助理與女生6度非法性交 事主稱受情緒操控才答應 囚40個月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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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教學助理多番上15歲女學生家,其間女生為他手淫和口交,並在無用安全套下6度性交,經審訊被裁定罪成。案件今(1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李俊文判刑時透露,報告指事主表面上同意性行為,實際上因脆弱和情緒遭被告操控才做出這樣的行為,被告卻仍堅稱遭誣告。李官認為被告利用其教職員身份,獲取女生信任,判他入獄40個月。

被告已婚並有兩子

被告李靖邦(30歲),被控3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3項與未滿16歲女童非法性交。控罪指他於2023年2月1日、2日、7日,在將軍澳某單位,與女童X作出非禮作為;並於同月10日、13日、21日,在同地與15歲的X非法性交。控方案情指,被告以陽具磨擦X的下體及接受X為他口交,兩人另曾3度性交,被告知道X當時15歲。

辯方求情指,被告與妻子及兩子同住,犯案有違其人格。他此後不能再投身教育行業,重犯機會低。

被告李靖邦就6項非法性交罪,被判囚40個月。(資料圖片)

事主X感自責及持續有自殺念頭

法官李俊文引述創傷報告指,心理學家認為X事發後患上創傷後壓力症(PTSD),X表面上雖同意性行為,但實際上是X脆弱、不成熟的心靈和情緒遭被告操控。X事後感到自責,更有持續的自殺念頭,直至數月前才有好轉,報告建議X接受心理治療。

被告堅稱遭X誣告

被告審訊時曾辯稱X數次在他面前脫衣,他拒絕並離開,他指心有不甘而誣告他。被告的心理報告指,被告成長時有自閉症跡象,自覺與年紀較輕的人較易相處,他至今仍堅稱遭X誣告,心理學家建議他接受社交技巧訓練,認為被告重犯機會低。

犯案次數多達6次

李官指案情嚴重,被告利用其教職員身份獲取X的信任,被告與X年紀相差約15年,犯案次數多達6次,由於被告沒有威逼利誘X或拍照,就6罪判被告入獄40個月。

案件編號:DCCC 54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