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邨重建至2048 議員促壓縮年期 辦睇樓團供居民選擇安置方案
房屋署周四(30日)向黃大仙區議會提交彩虹邨重建建議方案,計劃11幢樓宇分3期重建,受影響住戶可遷往2028/29年入伙的新美東邨,料清拆期會到2042至2043年,整個重建工程料2048至2049年完工。黃大仙區議員莫健榮指目前清拆時間表每階段須花7至8年,希望每階段可壓縮一兩年,減少對街坊影響。他指有第一階段須搬遷居民因有情義結,希望能留在本邨,冀房屋署能酌情將該批居民原區安置在第二及三階段清拆樓宇,之後再安排重置到同邨新建單位。立法會議員顏汶羽希望當局可搞「睇樓團」,讓居民決定選擇搬至新美東邨還是購買綠置居。
▼彩虹邨即將展開重建▼
黃大仙區議員莫健榮表示,認為政府公布彩虹邨重建明確時間表是好事,目前看來預料要花20年時間完成,希望過程用新技術減少砂塵及噪音,同時建築車輛出入亦應有完善安排,減少對仍在該邨居住居民的影響。
他又說,清拆分三期、第一階段2028年開始,最後要到2043年,即每期須要7至8年時間,希望當局可盡量壓縮清拆及建築時間,例如多利用組裝合成建築法等,將每一階段時間壓縮一兩年。
莫健榮又說,時間表公布後街坊想法各有不同,不少居民表達想盡早搬以改善環境,以及不想住在地盤旁,大部分傾向搬往同區的新美東邨,認為該處較寧靜;小部分居民則傾向買附近綠置居。
他又說,有一部分第一階段須搬遷居民有情義結,希望留在本邨,想搬遷至同邨仍未清拆的單位,已將意見向房署反映,署方反應正面,至於首階段遷拆不會影響非政府組織,以維持邨內相關服務。他希望房署主動發信予區內一些合資格申請大屋搬細屋終身免租計劃的租戶,鼓勵他們申請。
立法會議員顏汶羽則希望當局可搞「睇樓團」,讓居民決定選擇搬至新美東邨還是購買綠置居,又稱目前商戶會在搬遷期前結束合約期,要求新美東邨鋪位應優先預留給彩虹邨受影響商戶。
他要求壓縮工序,又說認為重建計劃下對交通規劃只是小修小補,必須大刀闊斧改變彩虹迴旋處交通,建議於新清水灣道興建橫跨彩虹邨的行車天橋,往返太子道東,善用牛池灣做好交通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