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塑丨深水埗美食廣場仍有兩食店違規用膠碗 員工:用完就用紙碗

撰文:陳蓁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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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階段管制即棄塑膠餐具適應期結束踏入第2日,餐廳堂食不准再用即棄塑膠餐具、食物容器等,連商場或百貨公司內的美食廣場設有的用餐區,亦當堂食要「走塑」。不過,記者今日(23日)在深水埗西九龍中心美食廣場巡視,發現仍有兩間雙餸飯店涉違規提供即棄塑膠湯碗供堂食客使用。有店員向記者表示知道適應期已過,不能再使用膠湯碗,但老闆指示需先用完剩餘膠碗存貨,再訂紙碗。
環保署則表示,商戶基本上遵行法例要求,沒有發現嚴重違規情況。

記者今日(23日)近中午到西九龍中心美食廣場觀察食店「走塑情況」,當時只有四間食店營業,其中兩間雙餸飯店舖較多人光顧買午餐。該兩間店舖均使用美食廣場提供的餐盤,以紙碟盛載飯餸及提供紙匙羹,符合法例要求,惟盛載熱湯的是用即棄塑膠湯碗。

記者亦發現其中一間店的櫃枱上有幾碗熱湯,旁邊有數十個即棄塑膠餐盒。店員表示不知道法例已經生效,不能向堂食顧客提供膠碗。她說老闆「訂緊貨(紙碗),佢想用哂𠵱家啲存貨先」,但她不清楚存貨何時會用完。同店的男廚師則說,「冇啲咁嘅事,邊有呢啲法例?有妳叫政府派人搵我」。

旁邊的另一食店同樣向堂食顧客提供膠碗,員工表示膠碗「好快用完」,又指向放置在櫃頂的一箱紙碗,表示「老闆已經訂左貨,用完啲膠碗就會開始用紙碗」。店內約有十幾個膠碗,相信日內可以用完。

環保署:美食廣場計堂食 不能用膠食物盒

環保署今年4月回應傳媒查詢,說商場或大型百貨公司內的美食廣場,一般會按顧客下單而即時製備和提供食物,美食廣場亦有用餐區供顧客堂食。署方認為業務模式與一般餐廳基本無異,因此食店不能向堂食顧客提供即棄膠杯、膠杯蓋、食物容器、食物容器蓋。如果顧客購買食物作外賣,就不會被視為提供堂食服務,可使用膠杯和膠食物盒。

然而,記者在西九龍中心發現有食客購買以即棄塑膠盒盛載的外賣飯盒後,坐在用餐區堂食。該名顧客解釋:「我同佢地 (食店) 講我要外賣拎走嘅,佢哋無辜㗎。」

有食客在西九龍中心美食廣場購買外賣飯盒後堂食。(陳蓁誼攝)

適應期完結後 未發現嚴重違規情況

環保署昨(22日) 回覆《香港01》查詢,說首階段管制即棄塑膠新法例的半年適應期順利完結。適應期過後,市面所見的有關商戶基本都已遵行要求,並沒有發現嚴重違規情況。署方感謝業界積極配合,逐漸在香港建立「走塑、走即棄」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