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女高層莊慧敏與夫AEON偷逾千元食物 上訴失敗維持原判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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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女高層莊慧敏與其骨科醫生丈夫,涉嫌在黃埔花園Aeon偷取刺身等1600元食物,在裁判法院被裁定偷竊罪成,遭罰款5千元。兩人早前就定罪提上訴,指被調查警員誤導,才作出招認。高等法院暫委法官姚勳智今(21日)頒判辭,駁回他們的上訴,維持原判。

女被告莊慧敏是醫院管理局總行政經理(感染及應急事務)。(資料圖片)
莊慧敏(左)過往有與張竹君一同出席疫情記者會。(張浩維攝)
被告莊慧敏(前)及趙正宇(後)盜竊罪成,各被罰款5千元。(凌子淇攝)
男被告趙名宇是骨科醫生。(歐嘉樂攝)

兩名上訴人:趙名宇,47歲,骨科醫生,及莊慧敏,48歲,報稱醫生,莊案發時任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亦曾出席疫情期間的記者會。他們被指於2022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青樺苑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1個西瓜、1個蜜瓜、2包布丁、2包藍莓、2包刺身、1包壽司和1包雞,總值1,632.8元。兩人去年4月被裁定盜竊罪成,被判罰款5千元。

官稱反覆看錄影不覺兩人被誤導

上訴方早前陳詞指,兩名上訴人遭警員誤導,向他們稱「無嘟就係偷」。惟「無嘟就係偷」是錯誤觀念,他們因此是在非自願下作出招認。惟法官指,涉案警員否認說過「無嘟就係偷」等,超市保安亦對此類說話沒有印象。法官又指,即使有人說過此等說話,亦難以想像會誤導兩名上訴人在警誡下招認涉案物品「偷嚟自己食」,並在錄影會面中確認他們的招認。法官反覆觀看兩人的錄影會面,看不出他們因誤導而作出相關的回應。

同意原審認為兩人有默契地共同偷竊

法官又指,兩名上訴人攞放貨品確實混亂,當中共有9件貨品未付款,涉款1600元,其中單是海膽刺身已價值898元,有付款的貨品只是價值697.4元。原審裁判官在裁決中,詳細描述兩名上訴人付款的過程,認為兩人並非心不在焉,而是清楚哪些貨物有否被自動付款機掃瞄,他們是有默契地共同偷竊。法官觀看涉案片段,同意原審的分析。

法官認為本案的證據相當充分,原審的裁斷正確,因此駁回上訴。

案件編號:HCMA22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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