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塑適應期結束丨一文看清禁用即棄塑膠餐具、用品 替代品懶人包

撰文:譚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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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階段管制即棄塑膠餐具新法例今年4月22日實施,半年適應期今日(21日)完結。明天起,發泡膠餐具、膠飲管、膠餐具等無論銷售、堂食或外賣都不准使用。酒店禁止免費供應膠柄牙刷、浴帽、梳等。派對或演唱會使用的打氣棒、派對帽、熒光棒等,亦從此在香港絕跡。
《香港01》整理了禁售產品名單、相應的替代品以及違法的罰則等,讓你輕鬆迎接「走塑」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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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哪些即棄膠餐具?

首階段管制下,禁止出售發泡膠餐盒餐具、飲管、攪拌棒、膠叉、膠刀、膠匙、膠碟給消費者,亦禁止餐飲處所向堂食和外賣顧客提供這些用品。

至於手搖飲品常用的膠杯和膠蓋,以及塑膠食物容器,例如是透明膠飯盒,首階段只是禁止在餐廳向堂食顧客提供。到第二階段管制時會「全禁」,不准出售給消費者,外賣亦不准使用,不過政府尚未公布第二階段的實施日期。

酒店業有何「走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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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例禁止酒店業免費供應酒店和賓館洗漱梳妝用品,包括膠柄牙刷、塑膠包裝牙膏、浴帽、剃刀、指甲銼、梳、即棄樽裝水。小樽裝洗髮露、沐浴露、潤膚露和洗手液亦不可以再免費提供,要改用可重用的容器。

其他「走塑」產品?

新法例下,還有8類產品禁止銷售和免費提供,包括膠柄棉花棒、氣球棒、熒光棒、派對帽、雨傘袋等。至於以往常見於快餐店的非醫療用透明手套,適應期完結後不可以免費派發,但可以繼續銷售。宣傳用的塑膠包裝紙巾,同樣繼續銷售,不准免費派發。

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全禁?

氧化式可降解塑膠會碎片化,產生微塑膠。(資料圖片/ 綠色和平提供)

管制措施下,不論是否即棄性質,所有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不准銷售及免費派發。環保署指,氧化式可降解塑膠在天然環境如海洋中分解時碎片化而產生微塑膠,損害天然環境和阻礙回收再造,事實上更不環保,歐盟早前已禁止使用氧化式可降解塑膠。

有哪些替代品?

在政府的「截塑」網站,列明不同餐具的替代品。大部分塑膠餐具可改用木、竹、植物纖維連水性塗層的即棄餐具,亦可以使用可重用的餐具。

其他即棄塑膠產品,例如膠柄棉花棒要改用紙製或木、竹蔗渣製的。氣球棒,可以用紙板手握、紙製氣球棒取代。至於以往商場會免費派發的雨傘袋,環保署則建議改用雨傘除水器或可重用雨傘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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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有豁免?

預先包裝在食品或飲品上的餐具,例如是紙包飲品上的即棄膠飲管、雪糕內的小膠匙等,不受管制。向有醫療需要的人提供即棄膠飲管亦可獲豁免。

至於其他即棄塑膠,特定情況下銷售或供應相關產品可獲豁免,包括用於法證科學化驗、科學研究或實驗、醫治或醫療程序、進食藥物、用於轉售用途、製造過程等。

違法罰則?

根據《2023 年產品環保責任( 修訂) 條例》,環保署將向涉嫌違法的處所負責人發出2,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最高罰款可達10萬元。如果涉及出售或使用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或其他嚴重罪行,例如屢次干犯,則會以傳票和法院程序方式處理。

如何執法?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早前(10月12日)在網誌說,適應期完結後會輔以「適度執法」,會從源頭供應層面確保商戶不再違規售賣受管制即棄塑膠餐具和產品。環保署會首先巡查適應期內發現未合規的店舖,如果仍未符合新法例要求,會即場發出警告信,要求10個工作天內改善,否則會再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至於食肆和酒店業,環保署收到投訴後會巡查及調查,如有違規同樣會發警告信,甚至是定額罰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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