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案|疑助涉案人潛逃男子 稱因律師費花光積蓄 案再押後
撰文:陳曉欣
出版:更新:
名媛蔡天鳳被肢解殺害後,兩名男女涉嫌協助與案有關人士潛逃,同被控1項串謀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罪,案件今(16日)再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男被告林舜稱因本案所花的律師費已耗盡積蓄,想轉用當值律師,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卻指林3度換律師,案件一再押後對同案女被告亦不公平,最後把林的案押後至下周二(22日)再提訊,以看林是否獲當值律師服務。兩名被告的案件則押後至12月4日作審前覆核,兩人准繼續保釋。
涉協助「Alex」緊急及秘密地離港
男被告為林舜(42歲,遊艇公司職員),及潘巧賢(30歲,無業),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指他們於2023年2月24日至2月25日,在香港預期一個名為「Alex」的男子有可能有相關的法律程序進行,或由執法機構進行而可能引致相關的法律程序的調查,串謀一名為「Ivy」的女子,協助「Alex」緊急及秘密地非經由入境事務處管理的出入境管制站離開香港。
潘的律師已簽妥承認事實
林舜今早沒有律師代表,控方甫開庭表示已與潘巧賢的律師簽妥承認事實,林舜原有律師代表,但林昨日才稱他會自己行事,控方須與林商議承認事實。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遂押後讓雙方處理。
林稱聘私人律師洗嘥啲錢
再開庭後,林稱早前由家人為他聘私人律師,現在已「洗嘥啲錢」,問可否申請當值律師服務。高官其後兩度押後案件讓林與當值律師聯絡,看林能否通過入息審查。
官指林已3次更換律師樓
高官指林已更換3所律師樓,斥林:「洗嘥啲錢係你自己問題。」林隨即哽咽稱是:「第一次發生呢啲事。」透露其父母是長期病患者,家中已耗盡積蓄,他不知道可以申請當值律師服務。高官指潘因林須押後同須支付律師費,指林對潘很不公平。
高官最後稱無可奈何地再押後案件,並要林在10月22日再訊時,澄清是否獲當值律師服務;而林及潘的案件則押後至12月4日作審前覆核,兩人續准保釋。
案件編號:KCCC1111/2024
蔡天鳳案|2男女涉助鄺港智潛逃 被告需換律師團 案10.16再訊蔡天鳳案|前家姑李瑞香擬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 案件明年6月開審蔡天鳳案|前家姑稱求取兒子鄺港智偷竊案資料 案再度押後蔡天鳳案|男子涉助前夫安排快艇至澳門被控 准以5萬元保釋候訊蔡天鳳6月寶福紀念館設靈 家屬擬以3D打印作遺體修復